重庆市物价局重庆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
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6年2月23日 渝价〔2016〕30号
重庆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工程上网电价核定的申请报告》(渝康达〔2016〕01号)已收悉。
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三期工程安装容量为2×957千瓦,年均发电量约为1600万千瓦时。鉴于该项目属利用生物质发电,为支持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6〕21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三期工程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市境内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577元执行。
以上价格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