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
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16年3月22日 渝价〔2016〕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万盛经开区发改局,重庆市电力公司、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