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涪陵中心医院新建门急诊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涪陵中心医院新建门急诊大楼
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6年4月13日 渝价函〔2016〕60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涪陵中心医院新建门急诊大楼急救部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6﹞23号)收悉。
涪陵中心医院为改善就医环境,投资新建了门急诊大楼,内设急救部病房。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原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的规定,经现场查验,结合病房新建装修成本、实用面积、设备设施及我市同类病房床位费标准,经研究,现对你区中心医院新建门急诊大楼急救部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双人间(带卫生间,10间) 每床日55元。
二、三人间(带卫生间,3间) 每床日35元。
三、重症监护室(1间,8人间) 每床日70元。
四、临时加床 每床日15元。
五、陪伴床 每床日10元。
六、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