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津四面山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票价的通知
日期: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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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江津四面山景区门票价格实行
淡旺季票价的通知
2016年4月27日 渝价〔2016〕62号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四面山景区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的报告》(津发改委文〔2016〕69 号)收悉。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有关规定以及江津四面山景区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江津四面山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票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津四面山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票价,淡季(每年的1月、11月、12月)票价为每人每票60元,旺季(每年的2月-10月)票价为每人每票110元。
二、江津四面山景区门票价格应实行以下减免优惠政策:
(一)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二)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或身份证门票费减半收取。
(三)对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四)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三、你委应督促四面山景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要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请你委督促四面山景区继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本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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