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年3月14日 渝价〔2017〕33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正式收费标准 的请示》(渝联交文〔2016〕90号)收悉。鉴于你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已到,依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公司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正式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按照不超过交易成交额的7‰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
二、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