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7年8月10日 渝价函〔2017〕43号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执行异地新建新校区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艺院〔2017〕8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高校在异地新建的新校区学费标准的通知》(渝办〔2007〕2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你校在异地新建新校区的入学新生学费标准可按渝办〔2007〕2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