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取消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取消
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12月22日 渝价〔2017〕188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6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取消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费。
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3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