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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含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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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含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复函

 

2018年119  渝价函〔20187

 

重庆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含谷公租房租金价格事宜的报告》收悉。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含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租金标准:7.20/月·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收。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租金标准公示,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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