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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幸福华庭等四个公共租赁租房租金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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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幸福华庭等四个公共租赁

租房租金标准的复函

 

2018年426  渝价函〔201874

 

市公租房管理局:

你局《关于确定碚都佳园、龙洲南苑、幸福华庭、缙云新居4个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的函》(渝公租房〔2017187)收悉。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幸福华庭等4个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租金标准:幸福华庭9/平方米·月,碚都佳园9/平方米·月,缙云新居8.5/平方米·月,龙州南苑9.5/平方米·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租金标准公示,通过单位网站、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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