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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肿瘤医院内科综合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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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肿瘤医院内科综合大楼

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81012  渝价函〔2018115

 

重庆市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内科综合大楼床位费标准的请示》(渝肿院﹝201713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原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规〔20174号)的规定,经现场查验,结合新建成本、实用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批复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病房床位费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带卫生间,30间),每床日95元;三人间(带卫生间,176间),每床日75元;四人间(带卫生间,23间),每床日65元;多人间(带卫生间,35张床位),每床日60元;临时加床,每床日50元;陪伴床,每床日10元。

(二)专设精神、烧伤、肿瘤、传染病房,在同等级床位费标准基础上加收每床日5元。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病房床位费

单人间(31间)、套间病房(8张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院根据合理成本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三、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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