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价格服务 > 双方约定物业费收费标准

芙蓉公馆(Q23-1地块、Q23-4地块、Q24-3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

日期: 2024-04-22
字体:


物业名称

物业地址

物业类型

住宅物业

服务等级

物业服务

企业

收费标准

公布日期

备注

芙蓉公馆(Q23-1地块、Q23-4地块、Q24-3地块)

两江新区空港组团Q分区

商住混合

四级以上

重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多层、小高层、洋房:3.5元/㎡

高层住宅:2.9元/㎡

配建停车位:80元/位

2024.4.19

1.住宅四级以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

2.该信息由企业提供,其真实性由报送资料的企业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