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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宇·逸景苑(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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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
(业主与开发商双方约定标准)
 
物业名称
物管企业名称
双方约定收费标准
约定方式
备案时间
联系电话
海宇·逸景苑
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层住宅:1.00元/平方米·月
花园洋房:0.90元/平方米·月
门面:1.50元/平方米·月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008年4月22日
8602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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