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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典型案例“煤矸石价格鉴定”

日期: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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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简介

一、案件发生的背景情况

2009年×月×日,××公司花费3万元、装运93车将×区××煤矿的历年堆积2200吨煤矸石运走。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为由,于2009年5月委托××区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

二、标的基本特征描述

标的物为煤矸石一批,重2200吨。××煤矿将标的物作为废渣,废弃堆放弃置于山野空地,并支付给土地使用权属人占地费用。

 

价格鉴定结论书

×价认鉴[××] ××号

关于×××煤矸石的价格鉴定结论书

××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

根据你局委托,本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委托书所列指的××××煤矸石进行了价格鉴定。现将价格鉴定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鉴定标的

鉴定标的为××××废弃的煤矸石。

二、价格鉴定目的

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鉴定标的的价格依据。

三、价格鉴定基准日

2009年××月××日。

四、价格定义

价格鉴定结论所指价格是:鉴定标的在价格鉴定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市场价格。

五、价格鉴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XX市价格鉴证条例》;

3、《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

4、《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1392号);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

6、《XX市价格鉴证行为规范(2011年版)》。

7、其他有关价格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价格鉴定委托书;

2. 其他有关资料。

(三)鉴定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现场勘察资料。

2.市场调查资料。

3. ××煤矿煤矸石发热量检测报告。

六、价格鉴定方法

市场法。

七、价格鉴定过程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价格鉴定工作小组,制定了价格鉴定作业方案,并指派2名价格鉴定人员于2009年5月28日对标的物进行了实物勘验,并委托煤炭研究总院XX研究院(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测后,价格鉴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以及检测结果,严格按照价格鉴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和广泛的市场调查,确定采用市场法对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鉴定过程详见测算说明。

八、价格鉴定结论

鉴定标的××××煤矸石在价格鉴定基准日的价格为人民币玖佰叁拾元整(¥930)。

九、价格鉴定限定条件

(一)委托方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二)因价格鉴定工作日距鉴定基准日较远,鉴定人员无法通过实物勘验确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的状况,鉴定基准日标的物状况以委托方认定为准。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鉴定结论会失效或部分失效,鉴定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鉴定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声明

(一)价格鉴定结论受结论书中已说明的限定条件限制;

(二)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三)价格鉴定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作他用,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有关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与价格鉴定标的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利害关系;

(五)如对本结论有异议,可向本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或委托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复核裁定。

十一、价格鉴定作业日期

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

十二、价格鉴定机构

机构名称:××区价格认证中心

机构地址:××

机构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十三、价格鉴定人员

姓 名      执业资格名称    资格证号     签  字

××      注册价格鉴证师    ××

  ××      注册价格鉴证师    ××

十四、附件

(一)价格鉴定委托书复印件;

(二)煤矸石发热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价格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价格鉴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区价格认证中心

                           二○××年×月×日   

 

测算说明

一、鉴定思路

本案例是对涉嫌盗窃的煤矸石进行价格鉴定。案例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确定煤矸石的用途。该煤矸石的用途决定其价值,应先由专业部门鉴定该煤矸石是否为废弃原矸。

二是注意煤矸石本身的使用价值和其运输费用的区分。应根据专业鉴定部门按其品质确定的用途,采用市场法进行价格鉴定,不能将委托单位认定的搬运煤矸石费用3万元计入价格鉴定结论。

二、价格鉴定标的概况

鉴定标的为××煤矿废弃的煤矸石。

鉴定小组于2009年5月28日对标的进行了实物勘验,并先后到XX矿务局、XXX煤电气公司等煤炭管理单位及部分煤炭企业调查情况。调查显示,煤矸石系煤矿建设和煤炭采掘、洗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数量较大的矿山固态排弃物。煤矸石原矸处理方式有如下两种,一是作为弃渣,国家鼓励处理利用并不收取费用;二是从洗选环节出来的洗矸选矸视发热量的大小按副产品以每吨十几元、二十几元、三十几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处理。对作为废渣的煤矸石,国家亦将其作为废品出台鼓励优惠政策,提倡和鼓励三废利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156号、117号对使用煤矸石制砖就做出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行减免的规定。

三、价格鉴定过程

接受委托后,组成价格鉴定工作小组,经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根据委托鉴定标的、结合所收集的相关资料,拟定了具体的鉴定作业方案,确定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一是调查标的物发热量,视其发热量大小确认标的物处理方式,即是按照废弃原矸处理或按照副产品价格进行处理。二是调查废弃原矸或同类副产品的市场价格。

我中心及公安机关共同委托煤炭研究总院XX研究院(专业机构)进行化验检测,对标的物及其堆放现场进行了勘验和取样,同时对XX煤电气公司的原矸和洗矸进行取样,委托结果显示,XX煤电气公司的原矸和选矸发热量均高于标的物的发热量。根据标的物的原始状况(属于废弃小煤矿多年的矸石堆积,物品状态存放环境杂草丛生,且处于无人看管状态)及发热量测试的数据结果,煤炭研究总院XX研究院、我中心与公安机关共同确认:标的物为废弃原矸。

因此,我中心调查废弃原矸市场价格,调查显示,废弃原矸使用用途单一,辖区内煤矿均废弃处理或用于砖厂制砖。因此,我中心对辖区内使用煤矸石的××砖厂、××砖厂等企业进行了价格调查,多数砖厂使用洗矸不使用原矸(辖区内最大的矸石山-原XXX矿务局现煤电气公司-矸石内含有很多石灰石-Caco3-不适宜烧砖),部分砖厂使用原矸也都是从周边的小煤矿(均已关闭)拖运。部分煤矿不收取费用,砖厂支付装运费用即可;大部分煤矿象征性收取每车10元费用。

最后,我中心召开了中心价格鉴定分析讨论会,并向市中心进行了请示,并综合得出以下结论性意见:1.煤矸石是有使用价值的, 与普通商品相比既有共性,但更具特殊性,其使用价值也具有单一性;2. 煤矸石的价格是有其时间性和地域性的,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会有不同的价格。

标的物在被运走后,其用于制砖的使用价值才能得以体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花费3万元的成本后,标的物才可作用制砖原材料。但委托机关委托鉴定标的物在被嫌疑人运走之前的实物状态,系××煤矿“废弃堆放在山野空地”,其用于制砖的价值无法得到体现。故,我中心参照我区大部分煤矿对搬运废弃煤矸石者收取的费用,即搬运煤矸石的市场价格,每车10元进行了价格鉴定。

10元/车×93车=930元

鉴定价格结论:采用市场法鉴定价格为930元。

案例评析

一、本例的要点在煤矸石本身的使用价值和运输费用的区分。煤矸石在煤矿堆放地无法使用(例如制砖),其使用价值无法体现。而当花费3万元的运输费用运输至砖厂等,即可制作为砖。标的物空间转移后,其使用价值亦得到了体现。嫌疑人花费3万元搬运煤矸石等费用不应计入煤矸石的价格鉴定结论。故以其市场交易价为鉴定结论更为合理。

二、本案例标的物需按照其品质确定用途后,才能鉴定其价格。在调查过程中,需首先确认标的物的发热量,根据其发热量大小,确定标的物的使用用途,确定具体的使用用途后,才可按照其用途进行价格鉴定。

三、该案例是对煤矸石进行的价格鉴定,程序合法,依据较充分,方法恰当,结论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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