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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典型案例“阴沉木(香樟)原料价格鉴定”

日期: 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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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简介

一、案件发生的背景情况

2012年6月21日,××放置在房屋内的壹件用于根雕艺术的阴沉木(香樟)原料材料被人盗窃走,为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于2012年8月13日 (××公安〔××〕××号)委托我中心对其进行价格鉴定。

二、标的基本特征描述

鉴定标的为阴沉木(香樟)原料壹件,形态为:高约、宽约、重约,成自然形状。

 

价格鉴定结论书

××价鉴〔××〕××号

关于对××被盗的阴沉木(香樟)原料价格鉴定结论书

 

××公安局:

根据你局2012年8月13日的委托(××公安〔××〕××号),我中心遵循依法、科学、公正、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被盗的阴沉木(香樟)原料进行了价格鉴定。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鉴定标的

阴沉木(香樟)原料壹件,形态为:高约、宽约、重约,成自然形状。

二、价格鉴定目的

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三、价格鉴定基准日

2012年6月21日

四、价格定义

价格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客观合理的市场价格。

五、价格鉴定法律法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市价格鉴证条例》;

3、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1392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18号);

6、《××市价格鉴证行为规范》;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送价格鉴定委托书;

2、与价格鉴定标的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鉴定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现场勘察资料;

2、市场调查资料。

六、价格鉴定方法

市场法。

七、价格鉴定过程

2012年6月21日,××放置在房屋内的壹件用于根雕艺术的阴沉木(香樟)原料材料被人盗窃走。目前公安机关已侦破该起盗窃案件,并追回被盗窃物品。为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委托我中心对其进行价格鉴定。

我中心接受价格鉴定委托后,组成了价格鉴定小组,制定了价格鉴定作业方案,并指派2名价格鉴定人员对鉴定标的进行了勘验。

实物勘验后,价格鉴定小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价格鉴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现有资料和价格调查,决定采用市场法鉴定其价格(详见测算说明)。

八、价格鉴定结论

所涉被盗的阴沉木(香樟)原料在价格鉴定基准日鉴定价格为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元),详见《被盗阴沉木(香樟)原料价格鉴定明细表》。

九、价格鉴定限定条件

1、委托方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2、鉴定标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鉴定证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出具)、询问笔录等来源于委托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十、声明

(一)价格鉴定结论受结论书中已说明的限定条件限制;

(二)委托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价格鉴定结论书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它用。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有关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与价格鉴定标的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如对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向我中心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也可以向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申请最终复核裁定。

十一、价格鉴定作业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价格鉴定机构

机构名称:××县价格认证中心

机构资质证书证号:××××

十三、价格鉴定人员

姓 名

 执业资格名称

资格证号

签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员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价格鉴证师

×××

 

十四、附件

(一)《被盗阴沉木(香樟)原料价格鉴定明细表》;

(二)价格认证机构资质证复印件;

(三)价格认证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县价格认证中心

                         ××年××月××日 

 

被盗阴沉木(香樟)原料价格鉴定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品名及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购买时间

购进价格

计算公式

鉴定价值额

备注

 

1

阴沉木(香樟)原料

高约、宽约、重约,成自然形状

1

40940

9900

9900.00×1

9900

 

 
 

合计

人民币大写:玖仟玖佰元整(¥9900.00元)

 

鉴定说明: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在××年××月××日,××家中的壹件用于根雕艺术的原材料被人盗窃,在公安机关破获该起盗窃案件后,将被盗物品取样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专业机构鉴定为:阴沉木(香樟)原料。系失主××于××年2××月份在××县××门市的××手中购买,购置价格为9900.00元(有公安机关调查询问笔录)。该阴沉木(香樟)在被盗时,其形态还是用于根雕艺术的原材料,没有制成工艺成品。本中心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予以认可。

2、确定鉴定标的基准日市场价格:本中心根据对目前工艺品原料交易市场调查,我县没有一个广泛的“阴沉木”原料交易市场和交易价格,通过网络查询了解,“阴沉木”原料交易形式多样,按原料的品质交易价格也相差巨大(如;商品交易数量大的,按“吨位” 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千元、万元以上;商品交易数量小的,按“克” “千克”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百元、千元以上),由于 “阴沉木”是特殊商品,是用于制作高档家具和雕刻工艺品的一种专用材料,市场供给相对稀缺,其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比较大,价值风险和价格波动相当大,县内实际交易的例证不多,网络查询的价格差异不同,因此本中心对以上了解的交易价格不予采纳。

本中心对该被盗的这件“阴沉木(香樟)原料产地的××县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了解,在当地的“阴沉木” 交易价格也随行就市,按品质大小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额。其该原料在被盗前的确形成了现实的交易金额(有委托方提供对买卖双方的调查询问笔录)。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中心决定采用购进价格9900.00元来确定鉴定标的价格。

 

测算说明

一、鉴定思路

本案例是对被盗的阴沉木(香樟)原料进行价格鉴定。案例主要特点:

一是鉴定标的经委托方取样,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专业机构鉴定为:阴沉木(香樟)原料。

二是该阴沉木在被盗时,其形态还没有用于作为根雕艺术的原材料,没有制成工艺成品。

三是根据对目前工艺品原料交易市场调查,我县没有一个广泛的“阴沉木”原料交易市场和交易价格,通过网络查询了解,“阴沉木”原料交易形式多样,按原料的品质交易价格也相差巨大(如;商品交易数量大的,按“吨位” 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千元、万元以上;商品交易数量小的,按“克” “千克”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百元、千元以上),由于 “阴沉木”是特殊商品,是用于制作高档家具和雕刻工艺品的一种专用材料,市场供给相对稀缺,其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比较大,价值风险和价格波动相当大,县内实际交易的例证不多,网络查询的价格差异不同,因此本中心对以上了解的交易价格选取有一定难度。

四是通过对这件“阴沉木(香樟)”原料产地的××县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了解,在当地的“阴沉木” 交易价格也随行就市,按品质大小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额。其该原料在被盗前的确形成了现实的交易金额(有委托方提供对买卖双方的调查询问笔录)。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中心决定采用实际交易金额来确定鉴定标的在价格鉴定基准日市场价格。

二、价格鉴定标的概况

阴沉木(香樟)原料壹件,形态为:高约、宽约、重约,成自然形状。

三、价格鉴定过程

本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价格鉴定工作小组,经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根据委托鉴定标的、结合所收集的相关资料,确定采用市场法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本中心根据对目前工艺品原料交易市场调查,我县没有一个广泛的“阴沉木”原料交易市场和交易价格,通过网络查询了解,“阴沉木”原料交易形式多样,按原料的品质交易价格也相差巨大(如;商品交易数量大的,按“吨位” 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千元、万元以上;商品交易数量小的,按“克” “千克”交易的方式,不同的原料质量,价格在百元、千元以上),由于 “阴沉木”是特殊商品,是用于制作高档家具和雕刻工艺品的一种专用材料,市场供给相对稀缺,其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比较大,价值风险和价格波动相当大,县内实际交易的例证不多,网络查询的价格差异不同,因此本中心对以上了解的交易价格不予采纳。    

本中心对该被盗的这件阴沉木(香樟)原料产地的××县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了解,在当地的“阴沉木” 交易价格也随行就市,按品质大小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额。其该原料在被盗前的确形成了现实的交易金额(有委托方提供对买卖双方的调查询问笔录)。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中心决定采用鉴定标的购进价来确定价格鉴定标的价格为9900.00元。

 

案例评析

一、该案例是对刑事涉案被盗的阴沉木(香樟)原料进行的价格鉴定,程序合法,依据较充分,方法恰当,结论较为合理。

二、本例的要点在于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市场价格的确定。由于网络查询的价格差异悬殊太大,与本案标的实际交易价格也有较大差距,因此本中心首先确定对网络询价的交易价格不予采纳。在此基础上,我中心通过对本案标的原产地巫溪县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了解,在当地的“阴沉木” 交易价格也随行就市,按品质大小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额比较真实客观,为此采用按实际交易价格确定为标的在鉴定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能够保证结论的客观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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