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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典型案例““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的价格鉴定”

日期: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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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简介

一、案件发生的背景情况

2011年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在XX县城XX小区将X先生经营的动感时空电子游戏室中的游戏机显示屏等物品砸坏,XX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坏公私财物为由,于2011年6月3日委托梁平县价格认证中心对“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二、标的基本特征描述

价格鉴定标的为:“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其中:“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一个,,于2011年3月购置,其他标的物具体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

 

价格鉴定结论书

X价认鉴[2011] 108号

关于“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书

XX县公安局:

根据你局《价格鉴定委托书》(X公价鉴委〔2011〕第99号)的委托,本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委托书所列指的“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进行了价格鉴定。现将价格鉴定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鉴定标的

“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其中:“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一个,,于2011年3月购置,其他标的物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

二、价格鉴定目的

为你局办理案件提供鉴定标的的价格依据。

三、价格鉴定基准日

2011年5月22日

四、价格定义

价格鉴定结论所指价格是:鉴定标的在价格鉴定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市场价格。

五、价格鉴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

3、《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

4、《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1392号);

5、《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发改价证办〔2010〕103号);

6、《XX市价格鉴证行为规范(2011年版)》;

7、其他有关价格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价格鉴定委托书;

2.电子游戏机的维修发票、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询问笔录。

(三)鉴定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现场勘察资料。

2.市场调查资料。

3.其他相关资料。

六、价格鉴定方法

重置成本法。

七、价格鉴定过程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价格鉴定小组,制定了价格鉴定作业方案,价格鉴定人员认真听取了办案人员的情况介绍,并指派2名价格鉴定人员于2011年6月3日对电子游戏机进行了实物勘验。价格鉴定标的为:“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其中:“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一个,,于2011年3月购置,2011年5月22日被损坏。根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介绍和提供的询问笔录等相关资料表明液晶显示屏被损坏时完好,能够正常使用,现场勘验时液晶显示屏已损坏。其他标的物具体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实物勘验后,价格鉴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严格按照价格鉴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和广泛的市场调查,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公式:鉴定价格=重置成本×年限成新率×综合调整系数

1.经市场调查确定“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47英寸)重置成本为5600元(其他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

2. 参照电脑的经济寿命年限确定年限成新率为95%。

3.根据委托方提供游戏机使用相关资料并结合实物勘验结果,确定综合调整系数为80%。

4.成本法鉴定价格=5600×95%×80%=4256元(其他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

八、价格鉴定结论

鉴定标的“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在价格鉴定基准日的价格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零贰元整(¥16302元)。

九、价格鉴定限定条件

(一)委托方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二)该批标的物按原有用途继续使用为前提;

(三)本次价格鉴定结论是为委托方办理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提供价格依据,不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四)本次价格鉴定作业时间为委托方与鉴定方约定时间。

(五)因价格鉴定工作日距鉴定基准日较远,鉴定人员无法通过实物勘验确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的状况,鉴定基准日标的车辆的实物状况以委托方认定为准。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鉴定结论会失效或部分失效,鉴定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鉴定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声明

(一)价格鉴定结论受结论书中已说明的限定条件限制;

(二)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三)价格鉴定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作他用,未经我中心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有关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与价格鉴定标的没有利害关系,与有关当事人也没有利害关系;

(五)如对本结论有异议,可向本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或委托市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复核裁定。

十一、价格鉴定作业日期

2011年6月3日2011年7月14日

十二、价格鉴定机构

机构名称:XX县价格认证中心

机构地址:XX县XX街道XX号

机构资质证号:XXX

法定代表人:

十三、价格鉴定人员

姓 名      执业资格名称    资格证号     签  字

××      注册价格鉴证师    ××

××      注册价格鉴证师    ××

十四、附件

(一)价格鉴定明细表;

(二)价格鉴定委托书复印件;

(三)标的物发票复印件;

(四)价格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价格鉴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价 格 鉴 定 明 细 表

                                                     X价认鉴[2011]108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购置时间

价格鉴定基准日

基准日物品状况

鉴定价值(元)

1

液晶显示屏

47英寸,属“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显示屏

1

2011年3月

2011年5月22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介绍和提供的询问笔录等相关资料表明该批标的物被损坏时完好,能够正常使用。现场勘验时标的物均已损坏。

4256

2

液晶显示屏

52英寸,属“海洋之星Ⅱ”游戏机的显示屏

1

5472

3

雅克机玻璃

长,宽,属“迷你气垫球”的面板

1

2011年3月28日

608

4

塑料防护罩

长,宽,属“警匪追捕”游戏机的正面防护罩

1

2011年3月

76

5

液晶显示屏

55英寸,属“街霸”游戏机的显示屏

1

5776

6

钢化玻璃

长,宽,属“精灵鼠”推币机的一面玻璃

1

114

合计

 

16302

测算说明

一、鉴定思路

本案例是对被损的液晶显示器等物品进行价格鉴定。案例主要特点:鉴定基准日该游戏机在XX县无销售网点,只能返回厂里(广东省)进行维修,用重置成本法计算时,重置成本的估算要考虑电话咨询价格和显示屏所占游戏机价格的比重。

二、价格鉴定标的概况

价格鉴定标的为:“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等物品。其中:“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一个,,于2011年3月购置,其他标的物详见《价格鉴定明细表》。

三、价格鉴定过程

本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价格鉴定工作小组,经现场勘查和市场调查,根据委托鉴定标的、结合所收集的相关资料,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计算公式:鉴定价格=重置成本×年限成新率×综合调整系数

(一).重置成本的确定

经市场调查,电话咨询广州启航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覃先生,据了解:该公司生产的游戏机及零配件在XX没有经销商,若购买游戏机或者更换游戏机的零配件等情况直接与公司联系。同时又咨询了XX电脑门市X先生,据介绍:目前一台液晶显示器()的价格占整台电脑价格的比例大概为25%,介于这种情况,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的价格比例参照电脑的液晶显示屏比例,以“开心农场”游戏机为例,广州启航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整台“开心农场”游戏机的价格为25000元/台,则“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的价格为6250元,显然低于该公司开具的发票上的价格(7000元),因此我中心进行价格鉴定时将液晶显示屏的发票上的价格折扣20%后作为其重置成本较为合理。

重置成本=7000元×(1-20%)=5600元

(二).年限成新率的确定

游戏机的经济寿命年限为5年(参照电脑的经济寿命年限),折合60个月,从初次购买之日至鉴定基准日已使用约3个月,年限成新率计算为(60-3)÷60×100%=95%。

(三).综合调整系数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提供电子游戏机使用相关资料并勘验实物,考虑到现场勘验时未见损坏的零配件、本地没有经销商、使用频率高等不可预见性因素,分析确定综合调整系数为80%较为合理。

(四).综合成新率=95%×80%=76%。分别计算如下:

1、“开心农场”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47英寸)一个。

P1=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7000×(1-20%)×76%=4256元

2、“海洋之星Ⅱ”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52英寸)一个。

P2=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9000×(1-20%)×76%=5472元

3、“迷你气垫球”的面板即雅克机玻璃一张。

P3=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800×76%=608

4、“警匪追捕”游戏机的正面塑料防护罩一个。

P4=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00×76%=76

5、“街霸”游戏机的液晶显示屏(55英寸)一个。

P5=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9500×(1-20%)×76%=5776元

6、“精灵鼠”推币机的一面钢化玻璃一张。

P6=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50×76%=114

以上合计为:P=P1+P2+P3+P4+P5+P6=16302元

案例评析

一、该案例是对涉嫌破坏公私财物的电子游戏机液晶显示屏进行的价格鉴定,程序合法,依据较充分,方法恰当,结论较为合理。

二、在测算重置成本过程中,电话咨询了广州启航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游戏机及零配件在XX没有经销商,若购买游戏机或者更换游戏机的零配件等情况直接与公司联系,同时考虑液晶显示屏在游戏机中所占的价格比重,均做了相应调整。鉴于游戏机鉴定特点,价格人员综合确定鉴定价格,保证了结论的客观准确性。

三、委托鉴定时标的实体状况与鉴定基准日发生变化时,要提请委托方对基准日状态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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