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行为,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务院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7月3日,荣昌区人民法院与荣昌区发改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标志着荣昌区发改委正式启动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根据荣昌区实际情况,结合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区人民法院与区发改委在区综合调处室建立了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和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组。区价格认证中心被聘为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组织;2名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价格认定人员被聘为区综合调处室的价格争议纠纷特邀调解员,参与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切实履行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