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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价格认证中心“四举措”搞好社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日期: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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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价格认证中心秉承“法为上、礼为先、和为贵的理念。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依法、据理、量情、从俗”,有效地化解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家庭经济纠纷等价格争议60余件,切实将价格争议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了以小调解促大和谐。去年10月,全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会在我县天宝社区召开,我县就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吴涧生主任一行赴我县天宝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肯定。

建立健全机构,构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街道社区书记任站长,社区主任、价格认证中心领导任副站长,2名网格员和2名价格认证中心人员为调解员的价格纠纷调处工作站,落实经费,借助整合社区老洪工作室资源,从而构筑起价格纠纷调处和党建工作大格局,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提高了价格调解结论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明确调解范围,规范办事流程。凡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因土地、房屋、宅基地、树木、农作物等生产生活物品的买卖或损坏赔偿过程中产生的价格争议纠纷问题,均可按照提出申请、现场勘验、是否受理、集体研究、出具协议、结案归档等价格纠纷调解流程图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定规矩立制度,规范调解行为。结合“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宣传活动,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建立了《受理登记审核制度》、《调解员联席会议制度》、《联动对接制度》、《档案台帐制度》、《督导考评制度》、《廉政风险告知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和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做事。通过建立制度化的价格争议调解机制,使争议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减少人为因素对调解结果的干扰和影响,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注重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搞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先后举办培训班3次,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使群众深入了解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相关知识,调解站社区书记用自创老洪小喇叭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处政策、工作流程知识宣传,引导居民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扩大价格争议调解社会认知度,为深入推进平安垫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力地提升了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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