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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价水平上半年增长0.6%

日期: 20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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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增长0.6%,其中城市、农村分别上涨了0.5%和0.7%, 全国各省(区、市)消费价格上升面多达87.1%。   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出现回升势头并首次由负转正,前6个月同比连续上涨0.4%、0.2%、 0.9%、1.0%、0.7%和0.3%;工业品出厂价格以及作为物价先行指数的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回 升时间更长。专家分析认为,我国物价负增长的局面已初步扭转,综合考虑上半年投资、出口的表现,我国 经济运行面临的通缩压力逐渐减轻,经济内在增长机制正在形成,消费信心和投资信心增强。   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刘文华分析说,上半年食品和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涨,如鲜菜、水电、医疗保 健、学杂费等,成为物价回升的主要拉动因素。考虑到这些外在性的季节、政策等因素对下半年价格走势的 影响会有所减弱或消失,全年价格总水平预计是0.5%,价格变动的主要态势仍然是小幅波动、低位运行。   统计显示,上半年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价格继续走低,耐用消费品、通信工具、交通工具价格同比分别下 降了4.3%、17.8%和4%。   我国物价水平长期低位运行,是居民消费需求在数量上逐渐满足、质量上日益提高的反映,是劳动生产 率提高降低了产品成本,以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关税下降等的直接体现。有关专家认为,这种下降对国 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积极作用,由此引起的价格下降是良性合理的。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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