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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年实施新水价办法 居民用水价格可能上涨

日期: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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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中国新的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将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该法
突出地确立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
管理的模式。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自二00四年一月
一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称,《水价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
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
  《水价办法》规范了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以及核价的原则和方法,明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
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
时调整;要求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和季节浮动水价制度,逐步推广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
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会尤为突出。
近来,深圳、山东、北京等地水价均有提高。分析人士指出,在确立供水商品属性后,居民用水将会“水
涨价高”。
  为减轻农民水费负担,国家根据农业用水的特殊性,规定农业用水价格不计税收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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