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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价格总水平走势分析与预测

日期: 20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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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月份,我国价格总水平继续沿去年年末以来形成的上升走势,呈现明显的上涨态势,其中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2.8个百分点, 与上年12月份同比涨幅持平,居民消费的环比价格上涨1.1%,涨幅比上年12月增加0.5个百分点。   一、1月份价格总水平变化的特点   从居民消费价格的城乡构成来看,1月份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4%,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4.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个 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高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变化继续呈现农高城低的特点,且涨幅差距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   从居民消费价格的类别构成来看,1月份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3.2%,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个百分点;消费品中食品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8%,涨幅比上年同 期增加5.6个百分点,是各种价格上涨幅度最大的,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但消费品中的非食品消费品价格仅有0.7%的涨幅,其中衣着类价格下降1.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下降1.9%。1月份服务价格上涨2 .9%,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8%,涨幅比上年同 期增加0.9个百分点;居住价格上涨2.8%,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0.9个百分点。分析来看,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主要是食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拉动的结果,其中食品 价格上涨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约2.5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上涨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约0.7个百分点。   二、1月份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原因分析   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的涨幅变化主要是如下几个因素影响的结果:一是去年居民消费价格前低后高的走势对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这一翘尾因素对今年全年 价格上涨的平均影响力度约为2.2个百分点,其中对今年1月份价格上涨的影响力度约为2.1个百分点;二是粮食、食用油、鲜菜、肉类及肉制品等食品价格上涨对价格总 水平的拉动。据对全国200个农产品主产县集贸市场农产品价格调查,1月份籼稻、小麦、玉米和大豆价格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16.2%、18.1%、22.8%和29.5%,与上月相 比,玉米价格上涨0.9%,籼稻、粳稻价格分别上涨1.3%和2%,大豆价格上涨4%;猪、牛、羊肉价格1月份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24.8%、7.8%和3.8%,比上月分别上涨1.4%、 2.1%和2.2%;黄瓜、西红柿、菜椒和四季豆价格1月份比上月分别上涨22.4%、16.8%、22.1%和18.7%,但与去年同期相比,黄瓜、西红柿和四季豆价格分别上涨5.3%、 16.7%和1.6%,涨幅远远小于去年同期。此外,1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花生油、菜籽油和豆油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25%、26.6%和23.7%。因此,粮食、食用油、鲜菜、 肉类等食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动力,1月份仅食品价格上涨就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约2.5个百分点;三是今年春节在1月份,因此1月份成 为居民消费的黄金月,相对于去年的1月份来讲,今年1月份居民消费需求比较旺盛,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相对增大;四是去年年末补发的国家公务员及国有事业单位 职工的上调工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需求,也有助于价格的上涨。   但是,由于去年同期鲜菜价格上涨幅度高达24%,造成今年鲜菜价格上涨的基数较高,影响了今年鲜菜价格上涨的幅度,减弱了鲜菜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拉动 力度;同时,去年1月份原油价格上涨幅度高达33%,汽油、柴油价格上涨幅度分别高达36.6%和31.8%,使今年石油价格上涨的基数很高、石油价格上涨的难度加大,减弱 了石油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影响力度;此外,由于国家有关部门限制今年第一季度公共服务性价格如居民用水、居民用电、公交运输、医疗服务、房租等暂不涨 价,减弱了服务价格上涨的幅度,限制了服务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力度。上述三方面的原因使1月份价格总水平的同比上涨幅度并没有超过上年年末的12月份。   三、2004年第一季度价格总水平预测   根据目前经济发展的态势和价格总水平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如果不发生突发性事件,今年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将上涨3.0%左右,涨幅比上年同期0.5%的涨幅 将增加2.5个百分点左右。   影响一季度价格上涨主要有如下几个因素:   1、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进一步促进价格总水平上涨   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月增长7.2%,扣除春节假日的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同月增长19.1%,增幅比上月快1个百分点,其中重工业完成增加值比上年 同月增长9.1%,轻工业增加值增长4.9%,扣除春节假日的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同月分别增长21.2%和16.5%,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经济的这种持续快速增长,将保持 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促进作用。   2、去年价格总水平前低后高的走势所产生的翘尾因素影响   由于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变化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特别是年末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幅明显加大,对今年第一季度价格总水平的上升将产生一定的翘尾影响。根据上 年第一季度价格总水平的环比上涨幅度估算,翘尾因素对今年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影响力度约为1.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即使今年第一季度没有出现新的涨价, 仅翘尾因素也会影响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但这一翘尾因素的影响作用比1月份减小0.4个百分点。   3、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滞后影响逐渐增大   去年生产资料销售价格平均上涨幅度高达8.1%,其中当年新涨价幅度高达10.9%。作为价格先行指标的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度上升,必将对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产生 滞后影响。尽管目前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影响程度同历史相比明显减小、影响的滞后时间同历史相比明显延长,但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和上游产品 价格上涨时间的延长,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影响力度也在加大。特别是今年电力、煤炭、石油等重要资源供应出现瓶颈制约,其价格继续上涨成为必然 趋势,电力、煤炭、石油价格以及钢铁等原材料价格的持续大幅度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滞后影响将进一步显现。   4、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促进作用继续显现   粮食、食用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上升继续有拉动作用,特别是在“禽流感”疫情的影响下,猪、羊、牛肉和水产品等禽肉替代品需求量 增加、价格出现明显上升,进一步加大了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   但是,今年一季度价格总水平上升的幅度将不会明显超过1月份价格上涨的幅度。这是因为:   1、价格上涨的基数对比将影响今年1季度价格上涨幅度。今年春节在1月份、2月份为普通月份,而去年1月份为普通月份、2月份为春节所在月份,由于春节所在月份 是居民消费的旺季,因此今年1月份拉动价格上涨的需求因素作用较强,但在春节过后的2、3月份为居民消费的淡季。根据以往的规律,春节过后的两个月份价格的环比涨 幅一般将有所回落,即使今年价格处于上升的特殊阶段,今年2、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的环比涨幅也将明显小于1月份。   2、服务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将继续受到制约。在国家明确限制今年第一季度民用水、民用电以及房租、公交运输、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价格上涨的情况 下,服务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在2、3月份将继续受到制约,预计今年第一季度服务价格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不会比1月份明显加大。   3、鲜菜价格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小于上年。去年一季度由于天气寒冷,鲜菜生长及运输环境恶化,导致鲜菜价格大幅度上涨,幅度高达34.7%,这样高的涨 幅基数将使今年一季度鲜菜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难度加大,因此今年一季度鲜菜价格拉动价格总水平的力度将比上年减弱。   总体上看,1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仍将呈现温和上涨态势,但涨幅比去年同期有所扩大。由于1季度翘尾因素影响导致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约为1.7%,新涨价因素影响 (环比涨幅)小于1月份的1.1%,因此综合判断今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幅度在3%左右,可能不会超过3%。但今年第二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可能加大:一是 去年第二季度正是“非典”疫情流行高峰期,居民消费需求受到影响,即使在“五一”旅游消费黄金周,居民的消费需求也十分平淡,当时的价格运行也处于低谷,在这 样低基数环境下,去年后几个月较大幅度涨价的翘尾影响加大;二是今年一季度公共服务价格不许涨价的禁令过后,各地公共服务价格上调的措施有可能集中出台,也将 会加大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力度。对此应有思想准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在加强对过热的钢铁、水泥、氧化铝等行业投资控制的同时,要加强对信贷总量和信 贷结构的控制,特别是在目前连续3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3%以上、居民储蓄存款实际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应在适当时机提高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以加大对价格上涨的控 制力度。此外,应对各地公共服务价格的上调加以控制,避免一窝蜂似的上调公共服务价格,以减缓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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