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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药品零售价总体稳定

日期: 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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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我国药品实际零售价总体维持去年10月以来的平稳态势。据2月、4月、6月三期监测数据(以双月为监测周期,下同)显示,全国药品实际零售价均与上期持平。其中,化学药品前两期的全国实际零售价与上期持平,6月比上期下降1%;中成药三期均与上期持平。
  在重点监测的28大类药品中,有23大类药品的实际零售价上半年保持平稳;消导剂环比累计上涨1%;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抗寄生虫病药物、泌尿系统用药物及开窍剂分别下降4%、5%、1%及3%。其中,医院28大类药品的实际零售价中,有19大类药品的实际零售价上半年保持平稳;神经系统用药物、消化系统用药物、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调节药物3大类环比累计上涨1%;上半年环比累计下降的药物有6大类,分别为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抗寄生虫病药物、酶类及其它生化药物、解表剂4大类均下降2%,泌尿系统用药物、化痰、止咳、平喘剂2大类均下降1%。药店除特殊管理药物无销售外,有18大类药品的实际零售价上半年保持平稳;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调节药物环比累计上涨1%,消导剂上涨4%;上半年环比累计下降的药物有7大类,分别为肿瘤用中成药下降4%,抗肿瘤化学药物、解表剂2大类均下降2%,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解热镇痛药、扶正剂(补益剂)及理气剂4大类均下降1%。
  从地区来看,监测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江西环比累计上涨1%外,绝大多数地区的药品实际零售价上半年保持平稳,,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比累计下降,其中天津、贵州两地下降6%,湖南下降3%,北京、上海、浙江三地均下降2%,安徽、广西两地下降1%。据了解,价格下降的地区主要是招投标结束,价格调整或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要求,开始逐步对部分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尽管受能源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医药行业成本和费用有所增加,但一方面药品价格存在虚高成分,行业低效环节仍有挖潜能力,对一定范围内的成本费用上升尚可自行消化;另一方面,行业整体生产力过剩,生产、销售领域竞争激烈以及招投标、差比价等政策因素,使实际零售价上调空间有限,因而形成了近期整体价格的平稳局势。预计下半年若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仍将维持目前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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