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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做好粮油肉等食品价格监测进一步加强预警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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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做好粮油肉等

食品价格监测进一步加强预警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八月九日 渝价〔2007415

 

各区县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价格稳定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粮油肉等食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粮油肉等食品价格监测进一步加强预警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2007]2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区县迅速贯彻落实。

一、认真执行市场巡视制度。各区县要指定人员每天对市场进行巡视,调查了解本地重点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粮油肉禽蛋奶等进货、销售、库存、价格变化及原因等情况,掌握经营者、消费者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同时应要求相关监测点每天报告市场供求变化和动态情况。市场巡视情况,应每天报告。

二、加强舆情监测和对其它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测。要加强对当地媒体及互联网信息的搜集工作,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价格问题的反映,把握市场预期。对当地媒体或互联网信息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迅速派人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做出报告。同时,要继续做好对重点商品的监测,加强对农畜产品生产情况的调查和对粮油肉蛋奶制品及餐饮业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相关产品价格的连锁反应和走势变化,并加强分析预测工作。

三、落实重要情况的及时报告工作。各区县每日上报监测数据时,要同时简要报告主要监测品种涨价原因、市场态势情况。对在市场监测和巡视中发现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货、库存数量明显减少,经销点接到厂家或上级单位涨价通知,市场购买明显增加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对市场已出现的价格大起大落、排队抢购、脱销断档(货架空)等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随后迅速以文字报告,重大情况要专题报告。

四、健全完善预警值班制度。各区县的预警值班电话要保持全天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固定电话实行8小时预警值班,移动电话要保持随时有人接听,发挥好预警值班电话对紧急指令接收和对突发情况报告的作用。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进行市场巡视、巡查,切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市场情况报告工作。

    五、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各区县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粮油肉等食品监测预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把相关工作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监测数据齐全准确,监测情况真实可靠,并务必于每日1100前上报。特别是对异常情况、重大情况,一定要努力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和第一时间作出报告。对不认真执行监测预警制度,上报数据有误、情况不实及出现异常、重大情况迟报、谎报、瞒报的,将按照《价格监测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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