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快速增长,市场供给结构性矛盾增多,尤其是农产品供给结构性失衡等诸多因素影响下,2007年,荣昌县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物价涨幅明显,持续性强。荣昌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上涨5.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3.8%。
一、2007年荣昌县物价运行主要特点
根据荣昌县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旬报及月报数据显示,荣昌县2007年度物价运行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以粮、油、肉、禽为主的部分食品价格持续攀升,且涨势不断增强,以8月份涨幅最为突出。二是医疗、教育、家电、服装、通信等价格有所回落,一定程度抑制了消费价格的上升。受国家发改委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和全面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影响,医疗、教育类价格涨幅比2006年同期减缓约3.5个百分点。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选择消费丰富多样,家电类、衣着类及通信等价格相对回落,下降5%左右。三是物价涨幅明显,范围继续扩大。2007年上半年,荣昌县各月物价涨幅均比较平稳,幅度不大,到6月份,物价上涨开始加速,三季度各月物价涨幅攀升迅速,8月份达到了顶峰,致使2007年累计物价涨幅不断上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共上涨了5.5%,创近年来荣昌县物价涨幅新高。
二、2007年荣昌县物价高位运行的成因
(一)生猪生产波动导致猪肉价格猛涨
2006年,仔猪、生猪价格低迷,养猪户亏损严重,喂养积极性受重挫,生猪补栏严重不足。到2007年5月,同时受全国猪肉价格和粮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带动了荣昌县饲料价格的上涨,蓝耳病疫情蔓延等使生猪饲养成本大幅提高。6月以来国内大中城市均告生猪货源紧张,肉价猛涨。荣昌县猪肉价格逐月攀升,最高达15元/
(二)主副食品价格上涨是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原因
猪肉、粮油价格的节节攀升,推动了肉禽、水产品及鲜菜类等价格的大幅上涨,牛肉由2006年的 7.5元/
(三)居住类价格上涨,成为消费价格上行的支撑因素
荣昌县居住类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2%,成为消费价格上行的第二大支撑因素。其中,商品住房价格大幅上扬,同口岸商品房销售价格到2007年12月与上年同期相比高出600元/M2左右,上涨50%。能源消费价格今年较去年上涨8%,其中水价上涨12%,电价上涨13%,管道燃气上涨22%。
(四)经济的快速增长,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
随着荣昌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城市大规模扩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长,以钢材、水泥为主的建筑装饰材料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推动了价格总水平的上涨。
(五)国际国内大市场拉动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变化的关联度大大提高。从国际市场看,粮食等商品货紧价扬。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引发其他产品的价格上涨。近年来国内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上游产品涨价带动的化肥涨价对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变动的传导明显增强。本地劳务大量输出,劳务工价提高幅度也较大,农产品生产成本显著提高,农产品比价相对较低,恢复性涨价在所难免。猪肉等农产品价格上涨,也同样是受到全国大市场的影响。
三、2008年荣昌县物价形势分析
目前,国际、国内、县内形势,都奠定了物价继续上行的基础。一是国际市场供需矛盾加大,人民币升值加速,流动性过剩矛盾难以缓解。二是生猪生产短期难于恢复,粮食生产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2007年荣昌县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7.8%,农村居民纯收入同比增长25.6%。荣昌县行政单位人员开始实行津补贴政策,工资及福利待遇有所提高,投资及消费需求旺盛。四是上游产品价格传导增强等等。这些,都是提高荣昌县全年物价的重要因素。因此,物价上行压力依然沉重,调控形势依然严峻,通胀形势不容低估。
自2007年以来,国家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投资信贷增长过快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这些措施已初显成效,从当前形势和今后可能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涨跌的主要因素的分析来看,预计荣昌县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继续呈温和上涨的态势,物价涨幅可能达5.8%或更高,猪肉价格仍将高位运行,粮食价格稳中略升,食用油价格适度回落。
四、2008年荣昌县物价调控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条块结合,落实以块为主的物价目标控制责任制
一是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和引导畜牧业生产,建立保护畜牧业生产的长效机制,防止大起大落,努力保持粮食和生猪价格稳定。二是落实完善对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灾后保险、免疫、财政补贴等稳定生产政策措施,及时向农民传递市场信息,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三是建立和落实本县猪肉和粮食储备制度。四是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县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必要时启动该基金,以及时起到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
(二)加强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的价格调控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好基础产业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和力度。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提价措施,减轻政策调价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助涨。大力整顿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领域的乱收费行为,营造其宽松的价格环境,避免出现居民消费价格全面上涨的局面。
(三)加强价格监测和监控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价格监管,防止擅自涨价、搭车涨价、垄断抬价、串通定价、联合提价等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要按照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适当提高城市低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金标准等,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增强低收入群体对价格波动的承受能力,化解物价上涨的矛盾,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波动而降低。
重庆市荣昌县物价局 王元杰、殷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