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定价听证会是对政府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论证会”,即听证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只对政府制定价格起参考作用,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负责人说,根据《价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是以成本、市场供求、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为依据。为此,修改后的《听证办法》规定,定价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