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公布后,外资药企“代言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下称RDPAC)上书主管部门,要求保留单独定价政策。这也是该委员会第二次上书陈情。
长期以来,原研药一直享受单独定价的“超国民”待遇,这让国内药品企业意见颇大。不过,外资药企界人士表示,外资药定价高有历史原因,其存在有充分的理由。
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的初步思路是在两三年内逐步取消原研药,对于到期的原研药不再审批。
日前,发改委价格司、药品价格审评中心再度开会讨论了单独定价事宜,但尚无最终方案。
二度上书
2008年8月,提前得知国家将调整药品价格政策后,RDPAC开始“游说”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同时提交了《关于医院药品加价率政策研究项目分析报告和行业建议》,期望保留现有政策。10月14日,新医改方案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此后RDPAC再度向国家发改委上书。
他们建议,继续保持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通过价格政策,引导和鼓励仿制药品提高质量与安全性;推行渐进的医院药品加价政策改革;降低或取消制药企业的增值税率,减轻患者医药负担。
“如果取消原研制的单独定价,对我们成员公司影响非常大。原研药的定价有存在的历史原因,也有继续存在的理由。”RDPAC执行总裁萧滋杰告诉本报。
原研药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品牌药。1997年,为了鼓励行业创新,同时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充分,相关部门决定给原研药在定价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单独定价。
RDPAC副总裁黄菊辉说,原研药跟仿制药差距很大。首先是质量上,欧美药品生产标准遵守CGMP标准,但中国刚刚达到GMP,相差甚远。此外,在为医生进行药品使用教育、上市后的监测上,原研药企业都会有很多投入。其次,原研药上市需要严格的审批,在中国所需时间更比国外长很多。国外有一个补偿机制,以弥补审批过程中损失的时间,中国目前没有这个机制。 RDPAC曾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在16个国家调查原研药价格。调查后发现,中国原研药的价格是发达国家药价的50%,是其他发展中国家的70%,得出的结论为原研药价格在中国的药价是合理的。
北京康派特医药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磊表示,支持国家逐步取消单独定价政策,这对抑制药价虚高有一定作用,同时给中国民族医药工业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目前国内药企“13无声无息,13奄奄一息,13自强不息”。
由于国内企业创新能力弱,在国际医药分工中处于低端领域,高端市场几乎全被外资垄断。而与国内药企生产的药品相比,外资药价格昂贵,同品种同质量药品,两者价差往往高达6倍以上。
渐进改革
单独定价政策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原研药的市场份额问题。
RDPAC调查后表示,原研药占中国处方药市场的份额仅为10%。“这个份额在过去5年没有改变,甚至还有些下滑。外界对这个数字有很多误解。”萧滋杰解释说。
有学者则认为这个数字严重低估了原研药的市场份额。2008年上半年,外资及合资产品在医院终端的市场份额占到50.7%,且销售及利润集中度特别高。根据2007年国内16城市医院购药金额排序,前10位中外资企业占8席,排名前三位的罗氏、阿斯利康、拜耳在这16个城市的医院终端销售额分别为10.27亿、8.91亿、7.57亿,同比增长29.8%、39.2%、39.4%。在高端市场上,这个比例会更高。
李磊认为,应该鼓励仿制,但在仿制过程中要掌握好“度”,对于首仿、二仿、三仿药品要给予不同的价格,因为更多的仿制、更多的竞争才能让老百姓得实惠。但是如果过度仿制、过度竞争也会不利于这个行业发展。
辽宁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