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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革方案出台 将合理构建新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日期: 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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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6日,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一个历史性的日子。经过5个多月广泛征求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终于在公众的企盼中揭开神秘的面纱。3年来,新医改方案从无到有,集思广益,数易其稿,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和期望。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方案理念更加创新,目标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新医改方案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指明了方向。

    一、创新: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亮点: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

    三、目标:合理化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遏制药价虚高

    四、难点: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

    五、《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

“全民医疗”—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重大突破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也是新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是医改的一个鲜明特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既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国际潮流。

  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黄建始教授也认同这种看法,从全世界看,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维护医疗卫生的公平性放在首要位置,因为健康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核心是强化政府责任,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善人口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公平。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意味着覆盖全民和公平享有。这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作出如是评价。

    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认为,新医改方案坚持了政府主导的正确方向,国家承担起全民基本医疗的责任,体现出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这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重大突破。

    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

    根据新医改方案,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新医改方案指出:在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比重过高,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因素。”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系主任蔡江南教授认为,新医改方案提出的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将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病无所医”的局面,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看病贵”难题。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认为,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制度的底线,是新医改的重大突破。现阶段,我国正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表示,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最核心的措施。他说,“如果人人都有医疗保障,个人付费比例大幅度降低或者不付,就没有人会喊‘贵’。”同时,医保覆盖全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卫生部长:看病自付比例将降,药价会大幅下降

    作为中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远大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它能为中国内地广大民众带来哪些实惠?国家卫生部部长陈竺的回答是:新方案实施后民众看病自付比例会降低。

    陈竺说,在这一文件的指导下,将探索建立规范化的诊疗指南体系,避免随意性,提高质量,同时引进卫生经济学概念制定既能体现技术含量,又与现有国力、基本医疗承受能力和公众的经济能力相适应的标准化的诊疗方案,逐步实现按照病种付费。

    陈竺强调:医院收入来自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诊疗活动补偿,也包括个人支付的一部分。坚持公益性就不能把创收作为主要目的。改革方案提出今后三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意味着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会明显增加。

    陈竺透露,目前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的劳动价值在价格政策上尚未合理体现,某些高难度手术和医生出诊费应适当调整,何时和如何调整需具体研究。

    陈竺称,目前国家卫生的总支出费用是每年一万一千多亿人民币,公共财政投入增加,使个人支出的比例已从最高时的60%降到目前的40%几了。今后三年如每年政府再投入2800亿,个人付费的比重就会再下降,这对于缓解群众看病贵会起到非常显著的作用。

二、亮点: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

    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从今年开始,国家“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同时,国家将免费给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等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马进教授认为,所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公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居住地、收入水平,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通过国家确定若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或低收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来实现。

  根据新方案,从2009年开始,我国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中国人民大学王虎峰教授认为,公共卫生是一种公共产品,没有办法完全靠市场机制来获得,这就要求政府提供支持。当然,有一部分可以由政府机构来提供,有一部分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无论何种方式,均应由政府来埋单。

    北大医院院长刘玉村认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对各种健康危险因素进行早期控制和治疗,这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益的公共卫生策略。

    做好异地就医和转移接续

    新医改方案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并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三、目标:合理化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遏制药价虚高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纳入医保药物报销目录

  新医改方案指出,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在《征求意见稿》中,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而在新医改方案中,这一条改为“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取消了“定点生产”,意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具有足够数量,人民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据介绍,1979年,我国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本药物管理一直处于“有目录而无制度的状态”,群众基本用药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用药需求,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得认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基本药物是救治生命的必需药物,而不仅仅是廉价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实际上,百姓常见病的首选药物,既是高质量的,又是价格合理、数量充足的,而且报销比例会比较高。

    葛延风说,国外很多国家都建有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

    李玲说,以前我国有医保药物目录,没提出过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基本”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也会有变化。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遏制价格虚高现象

    《意见》指出,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根据《意见》的要求,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

    同时,国家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为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将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同时,《意见》明确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机构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四、难点: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也是最大难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药补医”政策,导致公立医院盲目逐利,背离公益性。新医改方案指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新医改方案提出,通过实行药品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所谓药品差别加价,是指医院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根据药品购进价格的高低,按照有差别的加价率加价销售,进价低的药品允许加价率高一些,进价高的药品加价率则要从低。所谓药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其向患者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与销售药品的金额不直接挂钩。

  北京朝阳医院院长王辰认为,这意味着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今后,我国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

  河南平顶山医疗集团总医院院长任文杰指出,新医改方案提出了很多新概念,例如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等。这些都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课题,需要逐步探索和积累经验,以创新的思维开拓创新的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说,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而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使其真正反映医疗服务成本,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文字来源:人民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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