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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效果浅析

日期: 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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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国家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县发改委对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情况组织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基本情况及其效果

(一)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情况

重庆市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于2012年7月1日全面实施,为确保阶梯电价平稳实施,奉节县按照市物价局和市电力公司统一工作部署,群策群力,全力以赴,稳步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工作。一是在县城、场镇开展“协同抄表”,抽调机关工作人员等共计60余人,在2012年6、7月抄表期间与抄表员一起抄表,对县城、场镇、零电量客户抄表数据进行重点核实,确保抄表到位,数据准确可靠;二是强化居民阶梯电价宣传工作,印刷居民阶梯电价宣传DM单6万份,在抄表、缴费进行宣传发放,制作海报450张,在城镇进行张贴,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等开展多方位宣传,提高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知晓度;三是开展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培训,对营业、抄表、收费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将相关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精神进行层层宣贯;四是强化电费核算审查工作,为确保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后客户电量电费核算准确无误,奉节供电公司充实核算人员,在算费过程中,对产生阶梯电价的客户,全部采取手工审核后发行电费,对问题数据及时核实,确保电价准确;五是制定《奉节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设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确保了奉节县居民阶梯电价平稳实施。

(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效果

1.促进节能减排。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目的在于培养人们节约用电的习惯,引导选择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价格引导成效明显,在调研中,通过随机访问的方式,访问150余名群众,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知晓率为99%,在生活中注意节能的达90%。

2.低保客户得实惠。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城乡困难家庭免费电量的通知》(渝价[2013]4 号)要求,从2013年2月9日开始,大力推进这一惠民政策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电量给予减免,截至目前,奉节县已办理5202户困难家庭免费电量申请,减免电量57.22万千瓦时,减免电费29.76万元。

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合表改造需求资金量大。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2]181号)政策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推进预购电量智能表等表计更换和远程自动抄表系统建设;在改造过程中,供电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存在问题是,目前仅在奉节供电公司合表户数达521户,涉及居民户数4000余户,改造需求资金量大,推进较为缓慢。

(二)城乡困难家庭免费电量办理困难。根据“渝价[2013]4号”要求,享受减免政策人员在正式减免电量前需到所属地供电单位营业厅办理减免手续,电力企业根据民政局提供的名单在电力业务系统中进行核对后办理,但因民政局提供的名单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免费电量办理经常出现因信息不符无法办理的情况,影响惠民政策的实施。

(三)电能表故障导致阶梯电价执行难。客户表计故障,电力企业对其进行轮换或客户理赔后,对月均电量较大且产生阶梯电价的客户,在确认电量追补的过程中,如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之规定,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时,客户往往以各种理由否认,不愿承担阶梯电价。

三、下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2]181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但无具体要求,建议出台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指导意见,正确引导群众的改造需求。

(二)改变城乡困难家庭免费电量办理方式,建议采取“先征后返”方式,由供电企业先根据电量收费,民政局再根据低保户、五保户的办证情况确认需返还费用,由电力企业返款至民政局后并向低保户、五保户进行发放,将这一惠民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奉节县发改委   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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