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做好
2017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工作的通知
2017年1月24日 渝价〔2017〕14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2017〕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值班工作,及时上报价格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内容
要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食盐、粮油肉蛋菜价格动态,密切关注旅游观光、交通运输、商贸餐饮以及家政、洗车、快递等服务领域价格情况。要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巡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二、信息报送方式
1月29日、30日和2月2日中午11点前,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要按照食盐、粮油肉蛋菜价格监测日报表的内容和格式,报送当日监测情况和本地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综合情况。其它监测报表节后应及时补录入库。以上价格数据和信息,均报送至重庆市价格监测报告上报系统。
春节期间,各地要保持移动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如发生重大价格波动,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物价局监测调控处报告。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价格监测调控处2017年春节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