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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成本监审必备文书格式编制说明

日期: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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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成本监审必备文书格式编制说明

 

一、价格成本监审文书是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在成本监审过程中制作和使用的文书。制作成本监审文书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正确反映成本监审的客观事实,做到逻辑严密、理由充分、语言通畅、文字简练。

二、成本监审文书格式暂列七种

1、文书格式纸张规格为A4。各级成本监审机构应当于某一项目成本监审实施结束后,将所有监审材料装订成卷,上报、归档。

2、 “补充成本资料通知书”,是经过对成本资料初审,发现被监审单位提供的成本资料不全面、不完整,价格主管部门通知被监审单位补充提供成本资料的文书。适用于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

3、“成本监审通知书”,是价格主管部门在实施成本监审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的一种文书。适用于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

4、“成本监审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是成本监审过程中提取的监审证据资料(如年度或季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月度成本费用归集表、被监审产品年度或季度销售明细表复印件,以及原材料购置发票、销售发票等原始单据复印件等)标题的汇总表。

5、“成本核定表”,是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成本进行核增核减的表式。

6、“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是成本监审机构在出具成本监审报告之前,将监审结论意见及对成本核增核减的理由告知被监审单位的一种文书。

7、“成本监审复审结论告知书”,是指成本监审机构根据被监审单位提出的对成本核定结论有异议的书面意见,进行复审后,将复审最终结论告知被监审单位的一种文书。

8、“成本监审报告”,是成本监审人员根据对被监审单位的成本资料进行调查、审核的事实,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结论报告。报告应附录“成本核定表”等必要的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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