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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关键因素 科学实施监审

日期: 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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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药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总结与思考

 

重庆市物价局

 

为配合我市新进医保目录药品定价工作,20127月,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了部分药品定价成本专项监审,对我市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4个品种完全成本进行了监审。监审工作历时近三个月,全队同志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监审任务,为我局科学制定药品价格政策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本次监审,也锻炼了监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我队成本监审工作水平,积累了宝贵的成本监审工作经验,提供了有益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做好药品行业成本监审工作,加强成本监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现将本次药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的情况、经验和思路总结如下:

一、      药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队开展过多次药品出厂价格和生产成本调查,积累了一定的药品成本工作经验,本次监审工作周密有序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做法:

(一)审前策划,科学制定监审方案

尽管此次药品定价成本监审时间紧、任务重,但我们在接到企业上报成本材料之初,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全面咨询、了解被监审企业和药品的基本情况、其它省市开展药品成本监审工作的情况,以及国家发改委对药品成本监审的指导性意见。根据监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监审表格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科学严谨的成本监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责任。

(二)提前沟通,做好监审前准备工作

确定工作方案之后,我队及时联络被监审企业项目负责人,说明成本监审工作的详细安排;向企业下发成本监审通知书和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为企业提供填报成本数据的样表,并向企业填表人员详细说明表格中各指标数据的填报口径;督促企业准备好监审所需各项成本资料。

(三)严格初审,确定实地成本监审工作重点

在收到被监审企业上报的成本监审表格和相关资料后,首先初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和企业成本计算方法;然后核对成本监审表格中各分表数据,确保各分表间相关联数据的一致性;再分析成本构成比例,从构成比例中确定实地监审时的工作重点;最后根据初审上报情况,与企业沟通,对下一步实地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提出明确的要求。

(四)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监审

在初审的基础上,深入企业现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监审药品年度生产批次等情况。落实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的情况,为核实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固定资产折旧做好准备。核实产品成本核算方法及成本分摊系数的合理性。抽查批生产记录,了解收率等关键信息,通过监审药品工艺规程(生产处方)各原辅料的配方比例来核查批生产记录中各原辅料投入数量以及成本表中各原辅料投入数量的准确程度。

进一步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企业的各项财务制度,特别是原辅料及包材的计价、制造费用的划分、产品销售模式对营业费用的影响等等。查阅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账簿、各类合同、凭证等会计资料,核对企业填报表中的数据的准确性。通过对财务票据、广告合同、借款合同等资料查阅,核实直接归属被监审药品的费用、不属于被监审药品的费用和共享费用的金额,核实被监审药品分摊期间费用的金额是否准确。调阅会计凭证,重点关注广告宣传费、推广费、技术开发(转让)费、差旅费等项目,判定有无专属被监审药品的项目,核实与被监审药品无关的项目,通过数据的核定计算被监审药品分摊期间费用的金额是否准确。

(五)出具监审报告

在实地成本监审完成以后,出具监审报告初稿,将监审的原则、方法、结论充分与被监审企业沟通,征求企业的意见。对影响被监审药品成本的特殊情况,在报告中予以单独说明。

二、      药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经验体会

(一)完善的审前准备,是监审工作的必要前提

加强监审前的准备工作。明确项目组组长,拟定监审工作方案,由组长牵头拟定格式统一的成本监审表、数据审核原则、企业应提供资料清单和监审报告模板,提交队内监审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统一监审工作要求,一方面有利于监审人员统一监审工作方法和审核原则,便于各监审小组交叉复核或检查;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全面了解监审工作目标,有的放矢、高效地收集整理资料,透彻理解成本监审项目指标,按监审要求填报数据。

(二)细致的上报初审,是做好实地监审的基础

加强对企业上报表格及资料初审工作的力度,能让我们尽快地了解企业及药品生产经营的主要情况,并根据成本数据,分析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成本监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及时的现场沟通,是提高监审工作效率的手段

在实地成本监审过程中,各监审组发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与其他监审小组沟通,帮助其他小组查找同类问题。如属于共性问题,则由监审组长牵头协调统一各小组的监审口径与方法;属于重大成本变动因素的,应及时向队领导汇报。及时的信息沟通和汇报有助于解决监审工作中的新问题、查找改进工作中的疏漏、提高监审工作的效率。

(四)科学的调查分析,是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的关键

在实地监审中除了调阅企业的各种会计资料与企业填报的成本数据进行核对以外,还应加强对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的调查与分析。认真查阅企业的销售合同、广告宣传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合同、借款合同等重要文件,了解是否存在特殊的销售模式,是否有明确的不属于被监审药品的技术开发(转让)费用、广告宣传费用、财务费用。对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也应予较高的关注,对不属于被监审药品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明确区分,不进入定价成本。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监审药品,都有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引起成本变动的因素也各不相同,要深入查找和分析引起成本变动的原因,使成本结论能够为价格政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进一步做好药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建议

(一)监审药品专属费用的确认与分摊问题

研发费、广告费等专属费用的确认应通过翻阅会计凭证并查看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具体内容,充分考虑产品生产周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状况,合理确定为当期费用或按一定受益期分摊,不宜不加区别的计入当期费用。

(二)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复核问题

对不属于被监审药品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明确区分,不进入其核定成本。

(三)财务费用的归属问题

企业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明晰,导致无法区分财务费用的归属。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对借款事由表述比例笼统,导致在区分财务费用的归属比较困难。当个别企业财务费用较大的情况下,监审药品成本项目中财务费用较高,而监审组没有具体的核减依据。建议由监审组结合企业经营整体状况和监审药品经营情况向被监审企业提出财务费用与被监审药品经营有无关联的判断意见,由企业自行证明借款的用途,以确认财务费用的归属。

(四)企业的特殊销售模式,导致成本结论虚低

企业通过降低出厂价的方法,一方面提高了药品的销量,另一方面在销量相同的情况下降低了销售收入,合理避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但同时,企业期间费用是以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的,产品销售收入的降低,直接影响到分摊比例的减小,所以,在成本结论中,药品就存在成本虚低的情况。若要得到药品的较准确的成本,就需要对其销售收入进行还原,重新计算出企业销售收入总额、药品的销售收入、应纳税额、营业费用等,调整各相关成本数据。在实际监审中,我们倾向于不对其成本进行还原,仍按药品实际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分摊期间费用,主要是考虑是成本增加或导致药品最高零售价调整,但企业并不会因为药品价格的变动而改变其销售政策,也不会放弃合理避税的经营方针,所以,建议对此特殊情况在成本报告中做较详细的说明。

(五)对招待费的确认

建议按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进行认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5‰。

(六)对完全成本结论的测算

完全成本结论应充分结合企业监审产品的生产周期,结合不同销售模式下,考虑构成药品价格的合理利润因素而测算的无税出厂价格与企业填报的年度平均无税出厂价格之间的差异;考虑构成药品价格流通环节合理税金、利润、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而测算的零售价格与现行的最高零售价之间的差异,分析结论的合理性,防止监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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