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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创新成本监审工作思路

日期: 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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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盐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经验体会

 

为配合重庆市普通小包食盐零售价格调整工作,我局成本调查队自201210152012125对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普通小包装食盐(普通小袋盐,铝膜,500/袋)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全队同志团结齐心,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监审任务。通过本次监审,拓展了成本监审工作的新领域,提升了我队成本监审工作水平,积累了宝贵的成本监审工作经验,提供了全新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做好盐业成本监审工作,加强盐业成本监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现将本次食盐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的经验体会总结如下

 一、   开展食盐成本监审的有益经验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成本监审办法,加之此次成本监审时间紧,任务重,全队同志在思想上都能够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食盐定价成本监审方法、全力投入监审工作之中,令食盐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得以顺利、高效的完成。总体上有以下几点值得在以后工作中保持和发扬的有益经验:

(一)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全市成本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好

本次成本监审首次采取市-区县两级成本机构上下联动的方式,由我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调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参与监审工作。首先,我局成本队组织各区县监审前培训,布置工作、统一方法;其次,在我局成本队统一部署、分组指导下,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成本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实地监审,能够以较强的责任心积极参与监审工作,体现了较高的业务素养,其中九龙坡区、开县、武隆县等区县完成工作质量较好;第三,我队汇总数据,统一核准。通过工作创新,加强了全市价格成本监审人员的交流学习,促进了区县价格成本工作,锻炼了我市成本队伍,整合了成本监审力量,提高了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原本预计用时3个月的监审项目仅用不到2个月时间便圆满完成,获得了企业和定价处室的一致认可,也赢得了各区县价格成本工作人员的好评。

(二)加强与定价处室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好

本次成本监审非常注意与定价处室的协调,在监审的各个阶段,都随时保持和我局商品价格处的联络和沟通,围绕价格工作的具体要求,拟定成本监审方案,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一方面有利于确保成本结论与价格政策的一致性,发挥好成本监审在价格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赢得了定价处室对成本监审工作的通力支持,便利了我队与被监审企业、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的对接,简化了工作程序,排除了工作障碍,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监审工作严密规范,工作组织好

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组织严密,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监审工作方案明确,阐明了监审工作的对象和目的、主要监审方法、工作时间步骤、成员职责分工、监审保障措施等。及时协调,在监审过程中,各监审小组能够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工作开展权责清晰、忙而不乱,按部就班的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发现问题并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工作严谨认真,方式方法合理,程序规范,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四)本队同志积极主动密切合作,团队精神好

本次监审工作中,我队同志在工作上积极主动,互相帮助,体现了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有的同志在本身还肩负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仍然全力投入食盐成本监审工作,既完成了监审任务,也未影响其它工作;有的同志积极思考,提出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和审核方法,为监审工作解决了关键性问题;有的同志主动和区县工作小组沟通,逐一指导区县同志完成实地监审;有的同志牺牲休息时间,连续加班,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正确完整的成本数据。本次监审体现了我队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值得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发扬。

二、   工作中的不足

(一)各区县成本监审工作质量有待加强

由于区县成本队伍工作能力上的差异,食盐成本监审数据采集过程中,各区县监审小组工作内容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区县成本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做得较为仔细,少数区县因没开展过成本监审,在监审过程中明显缺乏经验。部分区县监审工作不深入,存在遗漏,导致部分“返工”现象;部分区县的纸质资料收集不全;部分区县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在以后的成本监审工作中,我队应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逐步提高其成本工作水平。

(二)食盐成本监审的范围有待扩展

受限于定调价计划的时间要求,本次食盐成本监审的范围仅限于销售流通环节的成本监审,未能涵盖食盐生产环节,所获得的成本结论不能全面反映食盐生产销售的整体成本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当考虑对食盐生产销售环节的全面成本监审。

三、对以后成本工作的思考

(一)坚持上下联动、全市成本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思路

一是整合全市成本力量。在以后开展的各行业成本监审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动员区县或者抽调人员的方式将全市成本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投入监审工作。工作量大涉及区县较多的项目,可采取类似本次食盐成本监审的方式,动员各区县力量在我队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监审;工作量相对较小涉及区县较少的项目,可考虑采用抽调人员的方式,每次抽调2-3人参与我队开展的成本监审工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既推动了区县的成本监审工作、为区县培养了专业的成本监审人员,也可缓解我队因人力缺乏无力扩展工作领域的困难,促进全市成本监审工作的深入、持续发展。二是要加强对区县成本队伍的培训。建议结合监审项目的开展,多组织专业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业务培训。

(二)完善食盐成本监审的各项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重庆市食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建议结合本次成本监审的有关经验,在对食盐生产环节经营成本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的基础之上,制定《重庆市食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食盐生产、销售环节的成本监审进行全面规范,理顺行业成本监管。二是实施食盐定期成本监审。以食盐成本监审工作为契机,打开定期成本监审工作的局面,增强成本监审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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