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价格服务 > 成本调查

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情况通报

日期: 2016-07-11
字体:

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服务“三农”,努力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为国家加强价格调控管理和制定农业支持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有利于各区县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家工作安排,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2015年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种植意向专项调查、2015年度常规调查、存售粮专项调查、购买农资专项调查、成本预测调查、生猪月报(每月生猪成本调查)、询价月报(每月主要农产品及化肥价格调查)等工作,共涉及25个品种、19个区县、2520余个品种调查户。尽管调查工作任务繁重,但由于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大都高度重视,着力保障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有关调查人员努力克服困难,履职尽责,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及文字材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较大提高,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二、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

梁平县、江津区、垫江县、长寿区、荣昌区、潼南区、彭水县、铜梁区、万州区、巫山县等10个区县认真负责地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及时高质量上报调查数据和文字材料,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丰都县、南川区、涪陵区等少数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较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上报不及时。丰都县2015年下半年生猪直报调查、种植意向专项调查、存售粮专项调查、购买农资专项调查、成本预测调查和询价月报上报的数据及文字材料均超过规定时间。南川区2015年度常规调查、存售粮专项调查和生猪月报超过规定时间。二是工作质量不高。丰都县、南川区、涪陵区2015年度常规调查、存售粮专项调查、购买农资专项调查、询价月报数据错误较多,文字材料质量较差,丰都县、涪陵区成本预测调查未报文字材料。

农产品成本调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等政策提供重要支撑。1999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对农产品成本调查不及时、不真实的,要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希望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工作力量,及时认真完成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协调有关部门督查、组织工作不力区县学习培训等方式,督促各区县扎实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附件: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