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申报2018年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效益调查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申报
2018年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效益
调查项目的通知
2017年12月19日 渝价〔2017〕187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为服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助推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帮助农民优化种植养殖结构,促进农村精准脱贫,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454号)规定,本着“区县申办、市局指导、适当补贴”的原则,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效益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推进柑橘、榨菜、生态渔业、草食牲畜、中药材、茶叶、调味品等七大特色产业链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区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特色农产品发展品种中,申报1-2个品种开展成本及效益调查。
(二)申报的调查品种,应在当地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或发展潜力,经济社会效益较高。
(三)有得力工作人员,能较好完成调查任务。
二、项目实施方式
区县发展改革委向市物价局提出书面申报,由市物价局统筹确定。项目确定后,由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与区县发展改革委签订调查协议,进行业务指导,项目区县负责具体调查并形成调查数据翔实、问题研究深入、政策建议精准的专题调研报告。市物价局将拨付调查专项经费予以补贴(农本调查或者已开展特色农本调查的区县每个项目补贴3万元,新开展特色农本调查的非农本调查区县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同时项目区县应根据《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农本调查所需经费,保障调查项目顺利开展。
三、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的区县填写《重庆市2018年特色农产品成本及效益调查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至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ongqingnb@126.com。
联系人:涂昕,电话:6751298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