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
租用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2013年8月22日 渝价〔2013〕2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民政局,北部新区发改委、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发改委、民政局: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要求,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指导标准》,请各地在具体核定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中,一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经济承受能力来制定收费标准,不要盲目攀比;二是要坚持其成本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的原则;三是不得超过《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指导标准》中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和收费行为。
附件: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指导标准
重庆市殡葬服务机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指导标准
厅堂使用面积(m²) |
收费标准(元/天) |
备注 |
100以下,含100 |
1000 |
3000(元/3天) |
101-130(含130) |
1666 |
5000(元/3天) |
131-180(含180) |
2330 |
7000(元/3天) |
181-230(含230) |
3000 |
9000(元/3天) |
231-300 |
4000 |
12000(元/3天) |
300以上 |
由殡葬服务机构与丧属协商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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