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价格服务 > 殡葬收费标准

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沙坪坝区民政局关于歌乐山大道塔陵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3-11-22
字体:
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沙坪坝区民政局
关于歌乐山大道塔陵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1月22日  沙发改〔2013〕415号

重庆市沙坪坝歌乐山大道塔陵有限公司:

    按照《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和《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石桥铺殡仪馆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28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我们对歌乐山园林公墓现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核定了歌乐山园林公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墓位费收费标准在5000/位以内

 现有:二楼A区单格位4000/位。

二、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公益性公墓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壁墓: 50/位·年。

 (二)经营性公墓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壁墓:80/位·年。

以上墓位管理费含骨灰安全管理,墓体、墓碑等设施、植物和公共场所的管护保养。以10年或20年为使用周期一次性收取,最长不超过20年。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实行“老墓老标准,新墓新标准”,本通知执行以前已交墓位管理费的不再补差额。

三、骨灰寄存费收费标准

 1、长期寄存:高档150/盒·年;中档130/盒·年;低挡  60 /盒·年(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含骨灰盒的安放、保管,骨灰安放证)。

 2、短期寄存:  20/盒·月

 四、歌乐山大道塔陵有限公司应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312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