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推进高水平法治机关建设,着力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政治责任。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突出位置。推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法5次,主持委党组会专题学法15次,召开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等法治建设工作10次。
(二)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委机关“十四五”时期《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实施方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分办—落实—跟踪—反馈—上报”工作闭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纳入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述法测评,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依法行政示范带动作用。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四)加强工作保障。配强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着力引进法律专业年轻干部,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专业化水平。完善以外聘律师团队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培育5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成为公职律师,组建机关法律服务工作小组,为涉委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法治机关建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委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庆市乡村振兴条例》等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法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列入机关党员干部培训课程,将法律知识纳入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干部学法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处务会等学习机制相结合,充分利用“七一网”“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资源,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原文原著,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扎实推进法治理论学习培训,组织14名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227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确保处级以上领导集中抽考全覆盖、委机关干部网络考试全覆盖。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来委开展宪法知识专题讲座,滚动展播宪法宣传资料,营造出随处可见、随时可学的良好宣传氛围。开展《长江保护法》《行政复议法(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治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
(一)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是召开重庆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市委“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广泛凝聚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大合力。二是不断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协同编制重点规划20个。印发《深化重庆四川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提出10方面共108项重点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单位,打表推进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四张清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万达开、川南渝西总体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研究制定两省市领导联系毗邻平台分工方案,强化省市领导赋能毗邻地区平台建设。
(二)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一是合力完善政策体系,牵头编制西部陆海新通道项目清单,推进实施《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一体化打造大通道、大枢纽、大口岸、大物流、大平台。二是着力打造国家物流枢纽体系,重庆公路物流基地获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示范物流园区。至此,我市自2019年起连续五年成功获批建设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成为全国首个拥有“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三是加快推进以铁路为主的骨干通道规划建设,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等高效联动。动态跟踪地缘政治突发事件,持续监测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运行情况,防范班列运行风险。
(三)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引领,紧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求,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制约企业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开展系列专项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持续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出台《重庆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及2023年重点举措,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集中清理,废止或修订政策文件221件。建立不当干预市场行为问题清查机制,主动发现纠治违规问题15个。三是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充分发挥评估导向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
四、切实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开展《重庆市开发区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重庆市数字经济发展条例》《重庆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5项地方性法规和《重庆市节能监察办法》《重庆市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重庆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3项政府规章调研、起草工作,加速立法进程,完善发展改革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2023年以我委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并通过备案审查,做到有文必审、有件必备。根据法律法规、上位政策修订调整情况,修订或废除与当前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政策文件4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三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发文件的必经程序,推广运用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系统,确保“应审尽审”。协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对162件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评估结果位列全市第一梯队。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将法治审核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合同签署、重要政策制定、行政复议应诉等事项方面,要求法律顾问进行前置审核,确保决策合法、程序正当。二是强调防范决策风险,对《重庆市定价听证目录》《重庆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事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依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在委机关门户网站设置公开征求意见渠道,收集意见建议278条,已在政策文件制定或日常工作中吸纳运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对我委77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现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价格鉴证、价格监测、成本监审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统一裁量尺度,避免处罚畸轻畸重。三是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40余个行业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持续推动信用奖惩,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60万次。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4名机关干部参加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上岗培训并已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考试,截至目前,我委共107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实现全委执法处室全覆盖。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制约。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报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等情况。配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并做好问题整改,反馈的4方面11类问题已全部按时序完成整改。二是配合完成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察、审计署重特办、市审计局10个专项审计以及年度财政收支3个综合审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03件建议提案实现按期办结率、沟通满意率、答复函满意率3个100%。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服务、政策文件等方面信息1020条,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2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清单,高效处理信访案件40余件,接待来访2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积极稳妥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在景区、商场、社区等矛盾易发高发区域设置调解站点30多个,指导全市完成价格争议纠纷调解1921件。三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3件,结案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立法体系有待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方式有待丰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力度有待加强等不足。2024年,我委将继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的工作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实干实绩助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一)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川渝全方位合作,迭代升级“四张清单”,合力实施2024年度川渝100个重点合作事项、300个共建重大项目、成渝50个合作项目事项。加快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高竹新区等10个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功能平台建设,持续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新路径。出台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提升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
(二)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体推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持续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障碍和隐性壁垒。加强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重点领域制度保障,持续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立法。加快《重庆市开发区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修订)》立法进度,确保2024年提请审议。有序推进《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规章立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依法制定投资、价格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行政决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舆情风险评估,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五)规范文明行政执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权力公开、职责明确。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党务业务融合,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委机关行政风险防范机制,持续从源头上减少复议诉讼增量。加快制定《重庆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办法》,推动设立重庆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以车辆事故等领域为突破点开展专业调解,妥善化解价格争议。坚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应诉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