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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22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制定委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组织248名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庭审旁听,确保处级以上领导集中抽考全覆盖、委机关干部网络考试全覆盖。将法律知识纳入2022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政治责任。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委党组会和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委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将法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坚持制度先行。健全完善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法规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专业处室分管领导分头抓的法治工作体系,法规处牵头负责委内法治建设工作,各专业处室负责有关专项领域涉法工作。印发《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法治机关建设重点任务。制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试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试行)》等,依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三)压实工作责任。将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三、抓实重点任务,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川渝两省市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方案》,把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作为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重要抓手,在川渝毗邻的6个市和13个区县规划建设10个合作平台,率先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目前,川渝高竹新区等8个地方平台总体方案已印发实施,万达开和川南渝西两个国家级平台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近期将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出台《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形成“1个总体方案+100个专项方案”的制度体系,市级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文件200余个,分级分层调度800余次,刊发新闻报道1300余篇,开展培训活动300余场。截至目前,100项首批改革事项全面取得阶段性成果,60项经验做法已获国家有关部委初步认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构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高质量完成全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开展涉发展改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加强企业偿债能力动态监控,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编制出台《重庆市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内陆开放新优势。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态修订《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全市所有存续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以及36类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全覆盖。创新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事前告知承诺制覆盖154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等十余个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实施差异化监管,290项服务事项实现“红黑名单”逢办必查,触发并实施联合奖惩53.58万余次。

(四)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实际接续出台“支持服务业10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56条”“促进工业平稳增长39条”等困难行业针对性助企纾困政策以及水电气费支持措施。汇编印制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清单及“口袋书”,开展稳企惠业宣传月活动和集中攻坚行动,定期调度落实情况,开展政策分析评估,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累计惠及市场主体658万户(次)、为企业减负1503亿元。

(五)执行就业优先政策。在落实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基础上,细化编制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专项规划,形成“1+N”规划政策体系。出台“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30条”等行业政策,会同市稳住经济大盘专班3次动态更新发布稳经济政策包,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六)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重庆市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推动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相关支撑保障方案加快制定,全市“1+2+6+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和能耗强度年度弹性管理,能耗“双控”总体进度符合国家下达“十四五”目标进度要求。深化重庆碳市场建设,启动《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重庆碳市场累计交易量4000万吨、交易额8.4亿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全省域覆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两江新区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名单。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标准高水平法治机关

(一)抓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委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切实增强实地督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委党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期限。建立《实地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拉条挂账、及时跟进,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开展实地督察整改“回头看”,截至目前,涉及我委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均已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以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从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修改完善《处室考核管理办法》及《处室考核评估细则》,将法治建设作为考核处室和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重庆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印发《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规范》,完善《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配套制度。加快推进《重庆市开发区条例》《重庆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确保按期完成相关立法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委机关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有文必审、有件必报。截至目前,我委共印发并报备规范性文件82件,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处置,废止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制定委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强化公众参与。在委机关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意见征求”栏目,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我委起草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明确决策程序。梳理明确涉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委机关重大决策事项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法规处作为委主任办公会和项目审查专题会固定列席处室,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强化法律支撑。健全完善以外聘律师团队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诉讼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委机关法律专业的同志组建机关法律服务小组,推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成为公职律师,为涉委涉法事务提供支撑。三是防范决策风险。落实《委机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在委机关门户网站设置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93人,实现全委执法处室全覆盖。组织16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告知承诺制”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力度,扩大覆盖面,减少执法盲区。梳理汇总新型违法行为的种类、表现形式、监管短板等,加强对新型违法行为的监管。四是强化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后同步宣传解读,帮助社会主体领会法规制度规定。强化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构建起“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以来,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无败诉情况发生,无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需要办理。二是高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实施委信访维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开展信访案件排查清理,对信访接访事项进行归类整理,加强信访形势预判和处置。落实《接待处置集体上访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清单,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针对可能引发行政争议风险的案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了解案涉行政争议的背景、成因、案涉行政争议的焦点等问题,有针对性采取化解措施。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深入融入大调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立法。加快《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立法进度,促使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制定投资、价格、节能、粮食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二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规范文明行政执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党务业务融合,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引发复议诉讼风险,持续从源头上减少复议诉讼增量。坚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应诉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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