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模式 您好,请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11

我委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强化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法治供给和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

强化政治责任。委主要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审议委机关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组织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委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将法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机关法治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法规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专业处室分管领导分头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法规处牵头负责委内法治建设工作,各专业处室负责有关专项领域涉法工作。建立以外聘律师团队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诉讼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将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注重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聚焦法治教育。坚持以考代训,组织委机关226名干部参加了本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络学习考试,组织26名领导干部参与2021年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邀请专职律师开展《民法典》之“女性发展与权益保护”专题讲座。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组织开展5期《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累计培训超过2000人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方位多角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推广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普法内容以及普法方式等。相关业务处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使依法行政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大力开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活动6000余次,刊发报道15000余篇,吸引超过8000万人次阅读转载,投放公益广告点位近2000处,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履行法治工作职能,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实施“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改革,创新制定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规程,加快审批流程。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制定《委机关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工作方案》,将我委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从1次降至0.15次,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到70%,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80%,群众办事便利度大为提升。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量,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好差评”系统,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市委书记陈敏尔出席会议并讲话。与四川开展协同立法,出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着力以法治化手段解决制约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为契机,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出台《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大幅压减企业办事环节、材料、时间和费用。2021年,我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被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印发《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能源、水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出台《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合理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权责关系,切实减轻工商企业负担。出台《关于深化我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稳定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出台《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重庆市定价目录》,制定《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同步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与应用、信用目录、信息开放等10个配套制度建设,开展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信用应用等3大类48项标准规范编制,完善全市一体化的社会信用管理和应用制度体系。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分批次制定全市统一的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覆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等68个事项,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机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制定委机关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依法行政。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做到有文必审、有件必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适时对我委代市政府起草以及我委实施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21年我委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6次,未发生规范性文件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减少职责,以及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等情形。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决策事项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合法性审查,法规处作为委主任办公会和项目审查专题会固定列席处室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强调防范决策风险,对《重庆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政务公开,科学设置“意见征求”“履职依据”“政策解读”等委机关网站公开栏目,2021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7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24件。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全市近100万户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市场监管、城乡建委、生态环保等10余个市级部门结合行业评价结果实施不同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快搭建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模型,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中信用监管系统功能,强化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项目批复、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委共有74人拥有行政执法资格,在委内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骨干队伍。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市级行政复议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移交、办结事宜,并做好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工作。认真办理委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规范复议应诉程序,2021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截至目前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等情况发生,无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需要办理。

五、下一步打算

我委法治建设在实践工作中仍存在立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不足,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跟进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要求,抓紧制定委机关下一个五年法治机关建设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履行法治工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降费政策,研究降低收费标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管理。

(二)加强重点工作立法。加快《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重庆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等法规规章立法进度,促使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制定投资、价格、节能、粮食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三)强化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论证作用。组织委机关法律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志成立委内法律顾问团队,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实践案例的学习研讨,推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成为公职律师,为委内涉法事务提供支撑。

(四)规范行政执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党建学习平台学习法治内容,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继续围绕全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918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