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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10-03-22
2009年,按照中央和全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委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途径和接受社会监督、改善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长效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渝办发〔2008〕10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
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委共确定32名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况
2009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对我委产生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随时进行清理,对经清理后确定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9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8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60条,社会服务类信息242条,其他信息60条。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委主动面向社会整理、编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政府信息64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次,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按时进行了合理解答,申请人都表示满意或理解。主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委档案室以及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今年以来,我委已在门户网上发布各类动态消息1600余条、招投标公告4500多个,征求各类意见建议30条,回复政府公开信箱人民建议意见220余条,网站各栏目点击人数达到329万余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媒体见面会9次,接受媒体采访报道40余次,印制重庆试验区批准两年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情况汇编、贯彻国务院3号文件工作手册、政策解读手册、投资招商手册、重庆经济简介、重庆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重庆经济专刊(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重庆现代物流香港招商推介会宣传手册等共计2.8万余册(套),重点就统筹城乡、贯彻国务院3号文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开放、重要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推进、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等方面的工作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重要方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我委作为全市综合经济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机关,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委把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要求各处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服务中,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委机关职能转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充分吸纳各方建议意见的重要抓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牵头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公众提供应公开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等。各处室实行处长负责制和首办责任制,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承担本处室所负责栏目的内容提供、信息沟通联络等工作。全委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组织领导、运行机制、监督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的要求,制定了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非涉密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或依法申请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事项,明确要求由办公室进行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申请公开的事项,明确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承办处室提出意见,报委领导审核。同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新闻通报制度。研究制定了《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和《2009年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需求要点》,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情况不定期举行新闻通报,积极配合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借助新闻媒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议制度。编制了《委机关公众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分工》,明确要求各处室按照分工负责本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和修改。并规定由办公室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比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各处室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注意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政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切实防止半公开、假公开,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创新方式,拓宽公开渠道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我委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政放权,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新的“十个一批”要求,我委坚持把群众办事“方便不方便、快捷不快捷、满意不满意”作为基本标准,严格实行对外统一接件制度、限时办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在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以及策划重大投资的过程中,大力推行专家会审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决策备选方案的意见,并将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供市政府决策参考,同时对经集体决策程序审议通过的方案,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在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六公开”制度,及时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办理情况、审批(核准)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程序规范、监控同步、操作透明的特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事前公开和事中监控、预警纠错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坚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符合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国家对审批没有明文规定,不需国家和市综合平衡建设条件的全额自筹资金投资项目,改审批制为登记备案制,并将权限下放到区县发展改革委,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我委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信息。为进一步增强委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办理政务、服务社会”的功能,我们将内部机构及职责、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发展规划、招标投标、招商政策和招商项目等工作在网站上全面及时公开;为了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启动了“互动交流”、“网上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投诉”等栏目,使委机关门户网站成为公开政务、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服务社会的综合平台。
三是通过印发和提供办事指南、设立公告栏、政府公报等等法定方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缺乏准确划分标准,对有些政府信息的公开与否缺乏科学的判定依据;
三是有的处室重视对外公开而忽视对内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配套制度,通过社会公示、人大代表听证、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机关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三是实施阳光行政,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对行政行为的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把公开行政运行过程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突破口,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不断抓好委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便民和社会服务功能。切实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特别是建立完善在线问答、行政投诉、举报热线等互动式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委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可读性和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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