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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情况
按照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工,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是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更新情况
2014年,我委重点开展了委门户网站的清理工作。按照《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中网站内容设置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委门户网站下设“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综合栏目以及“重庆服务业”、“西部开发”、“招标投标”等专项栏目。针对部分栏目内二级栏目设置不尽合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情况,我们及时提出优化方案,整合6项内容相近的二级栏目子项,关闭1项相关工作已结束的二级栏目,并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全面梳理存量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补登信息80余条。同时,按市政府统一要求,把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项目招标投标公示以及招标投标结果公示集中在委门户网站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年内公开项目信息13606条。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对非涉密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14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得益于大力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今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36件,同比下降45%,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3.行政审批事项公开。2014年,我委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全面完成我委行政权力事项清理,主要取消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审核等4项审批事项;向区县下放非国家规划矿区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核准等12项行政审批权限。在门户网站开设“权力清单”栏目,逐项公开了由我委终审的8类42小项、初审的43小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知服务相对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招投标信息公开。结合招标投标各环节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责任单位、公开渠道等,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梳理全市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强化招标、开标、中标、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和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对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2014年,全市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7316条和评标结果公示6152条,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183条,比选结果公示143条。同时,我委积极整合资源,实现中标人信用信息公开。以我市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征集的信息为基础,建立“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信息查询报告”,在向社会公示中标人的同时公示其企业信用报告。今年共计上传市工商局诚信征信系统诚信信息1316条。
5.政策公开。2014年,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的要求和市委2014年改革重点任务要求,我委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文件。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委注重群策群力,多次书面征求区县和部门意见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委领导带队赴区县调研。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进行法律政策咨询。文件出台后,我委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众公布并解读,通过统筹运用多种信息沟通和宣传方式,既保证新政策的合规性,又保证新政策的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4年,我委着力打造“阳光发改委”政务平台,推进阳光行政,提升服务效能。其中,通过“阳光政务”子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高效接办政务热线咨询4000余次;在线受理群众公开信箱来信1348件,网站点击人数达到657万人次。制作《重庆市投资指南》宣传片,光碟累计发放近500张。接待档案查询123人次285件。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和媒体见面会1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3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8次,重点就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页岩气开发利用、投资体制改革和PPP模式等重点工作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有效增强了与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互动沟通。此外,为方便来委办事人员及时了解信息,我委在二楼大厅开设委门户网站在线查询系统,供来委人员自行查询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同时,通过大厅LED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我委工作动态信息以及便民服务信息,成为来委人员了解我委工作动态的又一新渠道。
二、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一)分类处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依据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按照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政务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对主动公开的,明确要求由办公室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形式和时机;对依申请公开的,明确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承办处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委领导审核。今年我委还优化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开发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全程网上流转;主动与区县发展改革委对接,加强业务指导。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建立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行招投标信息共享。按照市、区县分级建设、信息集中统一的原则,确立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及各区县(自治县)交易中心网站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市招投标综合信息网与市级及各区县(自治县)的招标投标交易网站链接后,信息资源共享成效显著,“一站式” 综合检索招标投标服务平台运转正常,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提供便利。
(四)定期开展新闻宣传。及时印发《2014年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需求要点》,坚持“双月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等情况定期进行新闻通报,积极配合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借助新闻媒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对全部依申请公开免收工本费以及邮寄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申请人对我委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行政复议案件2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审理,依法维持我委行政行为2件。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共审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4件。经审理,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终止2件。全年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委门户网站为主,虽及时更新但方式较为单一,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研发上线APP、多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新闻宣传工作。
二是紧跟国家和我市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着力抓好我委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融合和“阳光发改委”相关子系统建设,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和规模,及时为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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