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 > 国家部委规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5

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进一步改进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服务,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20号)予以修订,修订后名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929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828

附件下载: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