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150N/2004-39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发展改革委 | ||
[ 成文日期 ] | 2004-06-23 | [ 发布日期 ] | 2004-06-2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旅游业发展重点专题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个五年计划旅游业发展重点专题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旅游业发展重点专题规划》(以下简称“十五”旅游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五”旅游发展规划是我市“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十五”计划纲要关于旅游业发展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我市实际出发,按照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好“十五”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旅游业发展重点专题规划
目 录
一、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4 )
二、“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战略…………(11)
三、“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15)
四、“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保证条件
和政策措施…………………………………………… (30)
未来五年,是我市旅游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制定并实施好“十五”旅游发展规划,对于我市旅游业在新世纪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和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影响。“十五”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编制而成,是我市旅游业新世纪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旅游资源基础
重庆是旅游资源大市。壮丽的自然山水风光、独特的山城都市风貌、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浓郁的民族民俗风情,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截止2000年底,全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国家级地震遗址1处,国家AAAA级旅游区(点)4个;此外,还有214处市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举世无双的长江三峡,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集山城、江城和历史文化名城于一身的现代山城都市,名扬海内外的抗战陪都文化和红岩革命史迹等,赋予重庆旅游资源鲜明的个性特征和较高的知名度。长江三峡工程竣工后,三峡库区将出现众多可供旅游开发的湖泊和岛屿。重庆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和优势明显的市场竞争力。
(二)产业发展基础
“九五”期间,特别是重庆设立为中央直辖市以来,我市旅游业的资源条件、产业地位、发展规模和格局都发生了突破性的变化,旅游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在全国旅游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取得了可喜成绩。旅游业突破了直辖前单一的服务接待行业概念,实现了把旅游业培育和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的全新定位;通过5年努力“创优”,以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为标志,实现了重庆由旅游资源大市向“中国旅游名市”的历史性跨越;全面超额完成“九五”计划,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旅游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48.54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9.3%,超额完成“九五”计划目标31.5个百分点。“九五”期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32.72%,与全国16.59%的年均增长速度相比,高出16个百分点。“九五”期间,旅游业取得的主要成就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明确了重庆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大旅游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直辖伊始,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和重庆市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把旅游业作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的重要决策。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出台了《重庆市旅游发展纲要》、《关于培育和发展旅游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假日旅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编制完成了《重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一大批区县(自治县、市)的旅游发展规划及重点旅游区(点)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展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AAAA级旅游区(点)的评选工作,并如期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开展了全市“十佳”旅游区和“最佳”旅游区的评选工作。全市旅游业呈现出“快速扩张、持续增长、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的大产业构架初步形成。
2.国际旅游稳健攀升,国内旅游迅猛发展,假日旅游异军突起。
“九五”期间,全市旅游行业抢抓重庆直辖、三峡截流、港澳回归、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历史机遇,努力克服1998年长江特大洪涝灾害和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市旅游业的直接冲击,不断消除“告别三峡游”的负面影响,全面超额完成“九五”计划。“九五”期间,全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8.2%,比全国13.2%的年均增长速度高5个百分点。2000年,共接待海外旅游者26.61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38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国内旅游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国内市场成为我市旅游的客源主体。特别是双休日制度的推行和假日经济的繁荣,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国内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旅游成为广大城乡居民新的消费热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力量。“九五”期间,全市国内旅游人次数年均增长21.7%;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34.4%,比全国18%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出16个百分点。2000年,我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3069.67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37.05亿元人民币。2000年春节、“五一”和“十一”三大黄金周期间,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731.5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2.66亿元人民币,假日旅游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新亮点。
3.旅游供给实力不断增强,旅游产业规模日益壮大。
“九五”期间,我市旅游经济得到全面快速的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不断加大,配套程度明显增强。尤其是自1998年以来,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旅游结构调整资金,3年来共开发旅游项目65个,带动社会投资10.51亿元,政府资金投入与拉动社会资金比例为1:11.7。在不断提升和完善长江三峡和大足石刻旅游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山城都市游,强化主城旅游中心功能,着力开发近郊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启动特色专项专线产品,使我市旅游产品更加丰富,市场适应能力不断增强,满足国际、国内、周边、市内旅游者不同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正在形成。
截止2000年,全市旅游企业总数562家。其中旅行社198家(国际旅行社20家、国内旅行社178家);旅游定点饭店140家(其中已评定1?星级旅游涉外饭店83家),客房15979间,床位29090张;旅游定点餐厅、购物点、参观点及医疗保健单位151家;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52家;在重庆注册的游船公司28家(其中涉外游船公司17家,涉外旅游船41艘);旅游定点汽车410辆;全市有区县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40个;旅游教育培训中心1个;有10所高等院校设有旅游学院(系)或旅游专业;有25所中专和职高设有旅游班。据初步统计,全市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1.1万人,间接从业人员44.39万人。
4.旅游宣传促销有了新的突破,旅游行业管理和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九五”期间,我市根据国家旅游局逐年推出的系列旅游年促销主题,结合本市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辟促销窗口,多形式、有重点地提高宣传强度。采取“请进来”办节办会,以节造势聚客;主动“走出去”面对公众和旅行商,瞄准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上门直接促销。“九五”期间,通过建立健全机构、下放权限、分级管理、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联动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基本理顺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快了星级饭店和星级游船的评定步伐,启动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行业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颁布了《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重庆市旅游定点单位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大大提高了旅游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的力度和规范性。着手旅游企业改制,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旅游企业的整体实力和产业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
“九五”以来,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地处内陆,旅游发展起点低、投入欠帐多,规划开发的水平不高,旅游资源优势尚未有效地转化为经济优势,使我市旅游业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仍处于中偏下水平。主要表现在:主导产品开发深度不够,精品不精,在新产品开发中,特色不够鲜明,趋同性和低水平建设时有发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交通不畅,部分旅游区(点)的可进入性差,长江三峡沿线重要旅游区(点)的码头建设及其环境的综合治理亟待加强;旅游市场开拓、宣传促销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应有声势,重庆旅游的整体形象需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体制需进一步理顺,旅游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有待加快,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我们必须着力缓解旅游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争取在发展中加快解决这些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进入新世纪,重庆旅游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世界旅游的热点正向亚太地区转移,中国旅游业在世界旅游市场上的地位日益提高。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国;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闲暇时间增加,国内旅游需求空前高涨,旅游消费已成为社会公众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已作出了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予以加快发展的重要决策,重庆旅游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西部大开发、中国加入WTO和三峡工程建设及库区开发等,为重庆旅游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重庆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特殊的城市地位和经济实力、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独特性的旅游产品优势、多年来旅游业发展的积累,以及正在恢复的三峡旅游市场,为重庆旅游业提供了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实现赶超的强大动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以及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把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重点发展,旅游供给已告别“短缺”时代,旅游市场争夺日趋激烈,尤其是云南、四川等周边省区在旅游发展上的强势崛起,我市旅游业面临严峻的竞争挑战。同时,旅游消费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旅游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十五”期末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实现支柱产业目标的时间比原规划目标整整提前了5年。这既是动力,更是压力,必须加倍努力,加速发展。
二、“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未来5年我市旅游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入WTO和三峡库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围绕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以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化为主题,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为主线,以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市场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统一思想认识,发挥比较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大旅游观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组织协调和部门合作,努力扩大旅游产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加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全面发展旅游大产业。
2.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和开创有中国特色、符合重庆实际的旅游产业发展道路和旅游经济运行方式。
3.坚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海内外影响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旅游区(点)及旅游线路,增加旅游产品的文化特色、现代气息和科技内涵,提高参与性和吸引力,全力塑造重庆旅游品牌和总体形象。
4.坚持区域合作和横向联动,充分发挥市场对旅游资源和旅游要素配置的基础作用,加强区域内外旅游发展的协作配合与统筹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流、优势互补的跨地区旅游联合。
5.坚持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旅游“硬件”建设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相结合,旅游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相结合,实现重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未来5年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旅游经济的增长明显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旅游业发展平均水平;把重庆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力争旅游经济的总体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前列,跻身全国15强旅游城市,实现重庆由“中国旅游名市”到“中国旅游大市”的跨越。其主要指标是: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2%;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到2005年,全市接待海外旅游者预计达到47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78亿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预计达到541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76亿元人民币。届时,全市旅游业总收入预计达到300亿元人民币左右,比2000年翻一番,相当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2%以上。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标志是:
──基本完成我市面向新世纪的旅游产业发展布局。初步形成山城都市、长江三峡、大足石刻三大世界级旅游精品为龙头,主题鲜明、竞争力强、互促互补的旅游产品体系,实现传统产品的提档升级和新产品的拓展。
──旅游市场开发促销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联动的整体宣传促销格局,塑造出鲜明清晰的重庆旅游整体形象,不断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和市场产出质量。
──以旅游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能满足现代旅游需求,并与中国西南部重要旅游交通枢纽地位相适应、安全舒适、进出畅达、水陆空联网的旅游交通综合运输体系。
──吃、住、行、游、购、娱综合配套的旅游产业体系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旅游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初步建成。形成与重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支柱产业地位相适应的旅游经济规模、产业格局和综合实力。
(四)战略布局
根据重庆市旅游资源的分布特点及其比较优势,按照加快构筑重庆市三大经济发展区的总体要求和“一个中心,一条主线,八大特色旅游区”的旅游业发展总体布局,在“十五”期间,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建设,形成“中心突破,东西贯通,南北辐射,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建设山城都市旅游中心,以建设立体山水园林城市景观、营造动感的现代化大都市氛围、挖掘丰富的抗战历史遗迹和浓郁的巴渝文化为核心内容,加快发展都市旅游,辐射带动近郊温泉、湖泊度假休闲旅游和远郊特色专项旅游的发展。
──建设渝东长江三峡黄金旅游线,沿长江黄金水道和渝万高速公路,水陆并进,以旅游码头道路、旅游区(点)提升档次和游船服务为建设重点,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和完善三峡游船观光旅游,带动三峡腹地旅游资源开发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渝西石刻观光旅游线,沿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铁路,依托大足石刻、重庆野生动物世界和茶山竹海等重要旅游区(点),构建渝西旅游经济走廊。
──建设渝南自然生态旅游线,沿渝黔高速公路和铁路轴线,依托四面山、金佛山和万盛石林等重要旅游区(点),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打通重庆旅游的南大门。
──建设渝东南乌江画廊民族风情旅游线,沿国道319线、渝怀铁路和乌江水道,加大对渝东南“一区五县(自治县)”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民族风情的开发力度,培育我市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新生代”,贯通重庆旅游的东南门户和连接湖南张家界的陆路通道。
──建设渝北古战场遗址旅游线,沿渝合、渝遂高速公路和嘉陵江水道,依托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金刀峡、涞滩二佛、潼南大佛等旅游区(点),开辟渝北史迹寻踪旅游线,打通重庆旅游的北大门。
三、“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以旅游精品为龙头的旅游产品体系
“十五”期间,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及产品建设,应根据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布局,结合加快构筑重庆市三大经济发展区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精品、大力开发一批国家级旅游名品、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新品。在此基础上,构建和推出重庆旅游的精品、名品线路,形成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和互促互补的发展格局,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旅游经济的粗放现状,把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1.重点建设一批世界级旅游精品。
“十五”期间,要把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的重点,集中到全力打造山城都市、长江三峡、大足石刻三大世界级旅游精品上来。以线串点,构筑横贯东西的重庆旅游业发展主骨架和东连西接的黄金旅游走廊。
──强化山城都市旅游精品建设。重点突出“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迷人的山城夜景”、“红岩革命精神”、“抗战陪都文化”三大旅游主题,大力发展以观光揽胜、史迹寻踪、商务会展、娱乐节庆、购物美食为主要内容的山城都市旅游;全力塑造融山城、江城和历史文化名城于一体的重庆现代化大都市的整体形象;切实改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增强主城区的旅游吸引力,强化其对全市旅游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对西南地区旅游集散的口岸功能。“十五”期间,要形成以“一会一节”为龙头,以中国重庆旅游交易会、山城都市旅游节为支撑的主城节庆会展体系;结合市政基础设施、“主城半小时交通”和“山水园林城市”建设,重点抓好山城灯饰、城市标识标志、城市快速交通、城市绿化及环境建设、旅游“窗口”地区的形象塑造及两江岸线的综合整治等五大配套工程;重点规划和建设都市广场、主城标志性观景高塔、旅游专用码头、旅游主题街区和主题公园,以及重要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街区的复建等旅游“亮点”工程。
──突出长江三峡黄金旅游线。重点推出“重新发现三峡、万古三峡对比游”的旅游主题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传统的长江三峡游船观光产品,深度开发游船度假、游船会议、游船修学等组合性专项旅游产品,全面展示长江三峡的永恒魅力和三峡工程成库前后的壮丽美景。在“十五”期间,要根据三峡工程进展和成库前后的水位变化,结合库区移民和城镇搬迁、三峡文物抢救和文化长廊建设、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重点建设巫山、奉节、云阳、西沱、忠县、丰都等6个沿江主要旅游区县客运港区和万州、涪陵客运枢纽港区的旅游专用码头,彻底整治旅游码头和连接旅游区(点)道路的差、乱、脏,以及不安全隐患;对巫山小三峡、奉节白帝城、云阳张飞庙、忠县石宝寨、丰都名山等三峡旅游主线上的重要旅游区(点)进行提档升级和抢救性搬迁,挖掘文化内涵,推出移民新村新品,丰富观光游览内容,完善旅游配套服务接待设施,切实改善和提升沿江生态环境质量和旅游城镇新形象;结合库区水运交通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现有游船档次,对有条件的客轮进行转型改造,抓紧新型游艇的开发与建造,全面提高游船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水上穿梭“巴士”,推行游船联票制。
──完善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推出“石刻艺术宝库,宗教文化殿堂,小五金之乡”等主题概念,大力开发石刻艺术鉴赏、宗教文化观光、民间工艺制作、山林湖泊休闲等旅游产品。“十五”期间,对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大足石刻,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包装,全力塑造世界级旅游品牌;在对大足石刻严格保护和深度开发的同时,要按照世界级精品的要求,强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服务和旅游管理等方面的建设;要结合渝西经济走廊的建设,加强与重庆野生动物世界、茶山竹海、龙水湖“一岛一品”工程、民间工艺制作、地方特色餐饮等的联动开发,加快资源优势向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的步伐,隆重推介“人类文化遗产的艺术宝库,无与伦比的大足石刻”这一世界级旅游精品,带动和促进“渝西旅游经济走廊”的繁荣。
2.大力开发一批国家级旅游名品。
“十五”期间,要结合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的“三区”建设工程,根据“八大特色旅游区”的布局和所确定的开发主题,按照国家级旅游名品的建设要求,重点对分布在各特色旅游区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奇观等进行保护性开发。重点建设:江津四面山,南川金佛山,万盛石林,武隆仙女山、芙蓉洞、天生三桥,北碚缙云山、北温泉、金刀峡,合川钓鱼城、涞滩二佛,奉节天坑地缝,万州青龙瀑布,石柱黄水森林公园,黔江小南海、民族风情村,永川茶山竹海、重庆野生动物世界,渝北统景温泉、张关水溶洞,长寿湖,南温泉等14个面向国内旅游市场的旅游名品。
3.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新品。
对广布在市郊、三峡腹地以及渝东南民族地区的名山、名镇、名址、名泉、名峡、绝世奇观、民族风情等优质旅游资源,要按照“普遍培养,重点突破”的原则,遴选出个性鲜明、进出便捷、市场前景好的特色旅游项目,分期分批予以开发。在“十五”期间,加快培育度假休闲型(如广阳岛,涪陵荔枝园,青龙湖、白云湖,铁山坪,特色“农家乐”等)、观光体验型(如乌江画廊,移民新村,万盛鲤鱼河等)、民族民俗型(如酉阳桃花源、龙潭、龚滩古镇,西沱云梯街、秦良玉墓,铜梁龙文化,潼南大佛、双江古镇等)、绿色生态型(如梁平百里竹海、双桂堂,白市驿白鹭村,垫江牡丹园,忠县施格兰·柑桔园区,彭水茂云山,城口黄安坝等)、主题公园型(如江津兵器博物园,刘伯承故居,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猎奇探秘型(如巫山神女溪,巫溪红池坝、夏冰洞等)、健身康复型(如东温泉、热洞,巴岳山温泉,体育竞技比赛等)、跨区域旅游组合型(如江津四面山椝拇ǜ1贵州赤水旅游金三角,夔门椢咨綏大宁河旅游金三角等)、旅游试验区(如旅游度假区,旅游扶贫开发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等9个旅游新品系列。
4.构建和推出精品、名品旅游线路。
“十五”期间重点建设、提升3条旅游精品线路:山城都市观光、历史文化旅游线;长江三峡、小三峡游船观光旅游线;大足石刻、永川茶山竹海、重庆野生动物世界渝西旅游线。推出5条旅游名品线路:江津四面山、万盛石林、南川金佛山生态旅游线;武隆仙女山、芙蓉洞、天生三桥观光休闲旅游线;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嘉陵江小三峡、合川涞滩二佛怀古旅游线;乌江画廊、民族风情旅游线;近郊温泉湖泊休闲度假旅游线。此外,要充分发挥重庆与西南地区在资源组合、地缘、亲缘、人缘等方面的内在联系和东连西接的区位优势,协同开发并联袂推出“中国西部风情”、“神秘的大西南”、“畅游长江母亲河”等跨区域的大型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国内各主要城市、海外主要客源国家和地区来渝往返主要旅游线路,形成旅游专线、环线、辐射线配套的旅游线路网络,方便游客出行,满足游客需要。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十五”期间,市场开发与促销的基本思路是:“稳近拓远,固老培新,清晰形象,贴近公众”;坚持“六个结合”,即:政府主导整体形象宣传与企业推销特色旅游产品相结合,特色旅游产品与特定客源市场相结合,旅游行业宣传与其他部门宣传相结合,自我宣传与周边区域合作宣传相结合,常年促销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面向旅游者直接推销与面向旅行商招徕营销相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政府主导,企业联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促销体系,全力塑造重庆旅游整体形象,全面开拓旅游大市场。
1.明确重庆旅游客源市场的定位。
面向市内,侧重拓展主城市民休闲度假市场,倡导“重庆人游新重庆”,规范并适度发展出境市场;面向国内,主攻川、鄂、滇、黔等周边省区和京、穗、沪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重要旅游口岸城市,不断壮大国内观光、商务会展、节假日市场;面向海外,加强以日、韩为重点的东南亚市场和以德国、美国为重点的欧美市场的开拓,不断巩固并稳步提高港、澳、台传统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挖掘潜在客户,开拓新兴市场,形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产出稳定的客源市场体系。
2.进一步强化重庆旅游整体形象的包装与宣传。
“十五”期间, 要全力塑造以山城都市、长江三峡、大足石刻三大品牌为亮点,以“永远的三峡,世界的重庆”为主题的“重庆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不断强化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旅游集散枢纽”、“游长江三峡,从重庆开始”的旅游口岸城市概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宣传重庆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频道在旅游宣传促销中的特殊作用,开辟旅游专题栏目,积极向中央新闻单位和国内外传播媒体输送、交流重庆旅游宣传节目,重点推出我市的旅游精品、名品和新品,不断清晰重庆旅游的整体形象。
3.加强旅游促销,不断完善旅游宣传促销手段。
以主题活动聚客,重点策划与包装每年的“一会一节”和两年一度的“中国重庆旅游交易会”,高度重视年度主题旅游年活动和“黄金周”节假日旅游宣传;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旅游交易会、博览会,自组赴境外宣传促销,加强与海外大旅游批发商、旅行社和旅游宣传媒体,以及驻外使领馆、友好城市的联系和交往,把宣传促销工作做到客源市场源头上去,不断扩大自组团比重;对外,要在日本、美国、德国等主要客源国逐步设立我市旅游的对外促销窗口;对内,有计划地在国内各主要口岸城市和国内重要客源市场设立办事联络机构和旅游代理点,尤其要加强与周边省区和西南地区的区域协作,形成互促互补的旅游市场网络。充分运用影视、歌曲、广告、互联网等多种宣传促销形式,提高宣传促销的影响力、覆盖面和科技含量,增强促销实效;精心制作一批针对性强、准确精美、方便实用的系列旅游宣传品,特别应在旅游地图、旅游指南等直接面向旅游者的宣传品上取得突破;在国内主要旅游口岸城市和周边城市,以及市内主要街区和出入口等“窗口”地段设立重庆旅游形象的大型促销宣传牌,全方位、有声势地宣传重庆旅游。
(三)加速以交通和环境保护为主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发展长江三峡黄金水道旅游交通。
在继续加强涉外旅游船星级标准化建设的同时,重点提高一般旅游船的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船的规范化管理,将旅游船与普通交通船区分开,确保旅游用船质量标准;加快旅游船的集团化进程,积极推进旅行社与旅游船公司的横向联姻,发展长江三峡国内旅游的新业态;根据三峡工程成库前后水位变化和游览方式的变化,适时调整旅游船结构,发展舒适、安全、节能、环保型旅游船舶,提高旅游船舶档次和组织效率,增强服务品质,丰富活动内容;结合重庆港和三峡库区淹没港口新建、复建及改扩建,重点建设主城区和长江三峡沿线重要旅游区(点)所在区县的旅游专用码头,加快水上旅游交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同时,抓紧对乌江航道的整治和沿江重要旅游区(点)的专用码头的规划建设,完善其配套设施。
2.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公路网络。
根据重点旅游区的分布和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结合“市内8小时交通,主城半小时交通”的交通发展战略,以各重要旅游区之间的干线公路,区内的旅游公路及游览步道,以及与主干线和依托城镇间的“断头路”建设为重点,建立起以主城为中心、以高速公路为骨架、以二级公路为主体、安全舒适的快速旅游公路交通网络;配套建设好沿线休息、餐饮、购物服务区;增加和更新不同档次的旅游车辆;增辟旅游专线和旅游停车港,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标志;适应私家车高速发展,规划建设与驾车旅游相匹配的道路交通设施;切实规范路桥收费行为,改善旅游出行条件。
3.大力发展铁路旅游运输网络。
加快重庆铁路枢纽改造和江北新客站建设,充分发挥成渝、襄渝、渝黔3条主干铁路的运力,大力发展铁路旅游。在继续办好现有旅游专列的基础上,逐步增开重庆至昆明、西安、贵阳、桂林、深圳等旅游专列;争取增加重庆至北京、上海、广州等旅游热点城市的列车班次。进一步改善列车及车站服务设施,建立和完善铁路旅客异地预售票系统;提高列车运行速度,缩短运行时间。结合达万铁路、渝怀铁路、遂渝铁路的建设步伐,同步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质量的旅游区(点)和旅游线路。
4.加快旅游航空交通建设。
按照国际航空口岸的标准,努力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的航空枢纽机场和国际旅游的重要进出口岸;推进万州五桥机场的建设和黔江舟白机场的启动;加快发展支线航空。在增开到国内主要口岸城市和热点旅游城市航线的同时,积极培植国际航线,努力增开重庆到西欧北美、东南亚等主要客源市场的国际航班,运用好落地签证的政策,进一步简化入境手续。适时发展市内轻便快捷的直升飞机旅游。
5.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等基础工程建设。
严格执行有关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相互关系。积极申报和提高对世界级、国家级的自然、历史、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等级;通过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库、高质量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科学规范的管理,加强对未开发和已开发旅游资源的保护,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过度开发、破坏性开发、低水平近距离雷同和庸俗化趋向;对旅游区(点)所在地及附近地区,严禁开办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对已有的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对交通“门槛”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景观、山体、植被要切实保护。加强各类旅游资源主管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管理的协调统一,共同把好审批关,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管理方案,指导监督开发经营单位付诸实施,建立健全旅游资源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以保障各级各类旅游资源的持续利用。
强化旅游城镇、旅游通道和旅游区(点)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社会环境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大气、水体、森林的保护,重点解决沿江垃圾和旅游区(点)的生活废弃物处理,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青山工程”。实现重庆至宜昌沿江旅游热线和重要旅游区(点)的移动通信有效覆盖,消除“盲区”。加快旅游城市、旅游服务基地、重点旅游区(点)、旅游交通沿线的邮政通讯、供水供电、达标旅游厕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游客综合服务站、旅游咨询问讯投诉中心、旅游紧急安全求援网络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其配套功能。
(四)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1.加强旅游住宿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按照“合理布局、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发展思路,建立以星级系列饭店为主体、以特色旅店为补充的规模适度、档次组配合理的旅游饭店体系。
──调整结构。重点扩大低星级饭店,适度发展三星级中档饭店,控制发展四、五星级高档饭店。逐步形成商务会展型、度假休闲型、旅游观光型、大众经济型等多元化发展格局;鼓励建设一批经济、卫生、特色突出、基本功能齐备的公寓式青年旅社、家庭旅馆、农庄旅馆、汽车旅馆等,引导并努力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的需要。到“十五”期末,星级饭店发展到300家,其中五星级7家、四星级16家、三星级75家、二星级162家、一星级40家。
──合理布局。主城区要适当增大高星级饭店的比重;对于目前星级饭店较为短缺的万州、涪陵、黔江等旅游枢纽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服务城市要加快星级旅游饭店的建设;旅游区(点)依托城镇可根据当地旅游需要,发展一批与旅游区等级相匹配的星级旅游饭店和特色旅店。
──强化管理。严格按照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标准,加快饭店的星级评定步伐,推行饭店预备星级制度,不断扩大饭店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覆盖面;大力倡导集团化发展,推进品牌化经营和制度创新,继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我市饭店业的科技含量、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接待能力。
2.加快旅行社的结构调整和行业整顿步伐。
要按照“控制数量、调整结构、推进改革、提高素质”的发展思路,切实解决我市旅行社行业规模小、组织结构松散、实力弱、适应市场和开发市场的能力差的问题。
──控制数量。旅行社总体增长速度应控制在8%以下,即5年中年均增长总量控制在15家左右。新增旅行社主要是区县(自治县、市)为填补空白而设立的旅行社,或为吸引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而经批准设立的国际、国内旅行社。
──调整结构。按照“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网络化”结构调整方向,优化旅行社行业结构。重点扶持和发展1?个大旅行社集团,使之成为行业的主导力量;培育一批中型专业化旅行社针对专门市场需求开发旅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特色优势,增强竞争力;引导小型旅行社成为大型集团的网络。一是努力营造环境,促使强强联合,发展大型旅行社集团,重点吸引外资旅行社或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行社业,与本市有实力的旅行社联姻;二是本着“扶优扶强,联动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限制,加强旅行社门市化、网络化建设,重点抓好重庆市旅游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行旅行社连锁经营方式;三是在旅行社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努力提高旅行社综合素质,力争5年内有30?0家旅行社通过认证。
──体制创新。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责权分明、管理科学的要求,对旅行社特别是大型旅行社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强化品牌观念和创新意识。“十五”期间,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推进旅行社股份合作制,引进国外资本和与国际接轨的营运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
──提高素质。重点抓好管理层和导游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完善和推行旅行社经理年审制度和导游IC卡管理制度,加强旅行社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增强旅行社在国际市场上的客源开拓能力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提高旅游购物比重。
要形成以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为主体,以旅游食品和日用品为两翼,独具巴渝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开发格局和销售网络。旅游商品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25%以上。
──加强与科研、设计等单位的合作,组织相应的旅游商品设计开发中心,提高旅游商品的设计开发水平;每年举办1次特色旅游商品评选和展销会,通过举办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等方式,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出有地方特色、有纪念意义、文化附加值大、科技含量高的旅游商品。
──要扶持一批以专业化工艺为主的旅游商品生产厂家,注重传统和现代的结合,题材、品种和工艺的结合,高中低档次的结合,纪念性、工艺性和实用性的结合,生产和销售结合,逐步建立一批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达到规模化生产、集团化经营,以降低生产成本。
──制定有利于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的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旅游商品的多元化投入;有重点地树立和强化一批重庆名牌旅游商品,启动旅游装备品的生产与销售;在主城区规划建设重庆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在主要旅游区的游客集散地和旅游城镇,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前店后厂、现场制作的旅游购物场所和旅游商品一条街。
4.加速开发旅游文化娱乐产品。
按照“城市集中化、企业普遍化、内容地方化、运作国际化”的要求,多渠道、多层次开发观赏性、趣味性、参与性强、适应国内外旅游者需求的旅游文化娱乐项目和节庆活动。
──加强城市旅游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和娱乐项目开发。在主要城区规划建设融艺术性、观赏性、娱乐性为一体,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风格,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多样的综合性文化娱乐城,以及专门化的娱乐休闲场所;推进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及人民广场三期工程、国泰大戏院、重庆图书馆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
──充分利用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城市广场,设计编排专题节目并组织定期表演活动,营造氛围,形成城市晚间娱乐亮点;不断丰富城市步行街、购物街、美食街等主题街区的文化娱乐内容,形成民间娱乐的集中地区。
──各旅游区(点)的服务接待区及旅游饭店,要进一步配套完善适合旅游者消费需要的游乐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主题旅游娱乐活动,以方便客人的晚间娱乐生活。
──加强大型文艺演出、中外传统节日、主题节庆活动、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等动态旅游文化娱乐产品的开发;深度挖掘川剧谐剧、杂技绝技、方言评书,以及地方民俗民族风情表演等传统娱乐项目,并不断推陈出新,丰富旅游娱乐内容。
5.强化旅游区(点)和旅游城市的建设与管理。
严格按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标准,强化重点旅游区(点)的规范化建设,巩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加快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区的步伐,不断提升各旅游区(点)和旅游城镇的个性特色,丰富和完善其旅游功能。到2005年,评定AAAA级和AAA级旅游区(点)25?0个,AA级旅游区(点)60个,A级旅游区(点)80个。
6.加速培养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重点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后教育,逐步加大旅游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生培养比重,建立起高中低不同层次、不同形式、旅游职业门类齐全的人才培训体系,以适应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文化层次和技能的需要。“十五”期间,要加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学科教学体系,建成旅游教育培训基地2?个,旅游中专及职高3?所,全国知名的旅游院系1?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25%以上达本科学历,35%以上达专科以上学历,管理人员50%以上达本科以上学历;注重培养和引进复合型应用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力争具有高级和特级导游资格的占导游人员总数的20%以上;全面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实现全员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实施“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
四、“十五”时期重庆市旅游业发展的
主要保证条件和政策措施
(一)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重庆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
1.对符合现代旅游发展方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开发基础的重点旅游项目,要争取国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性投入和国债旅游资金支持;对国家级重点旅游线路和重点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要力争得到国家在加快开发西部过程中的政策优惠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2.对长江三峡这一跨区域的旅游精品,要争取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方,主持编制长江三峡库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长江三峡库区游艇业发展规划,并在宣传促销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长江三峡产品的宣传力度,联袂提升长江三峡品牌,使之成为世界级旅游精品。
3.要争取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把长江三峡库区列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把渝东南民族地区列为“国家旅游扶贫开发区”;并在“国家旅游度假区”的遴选和布点上,加大对重庆市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政府引导协调功能,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1.加强领导和部门协调,打好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总体战。要充分发挥“重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旅游业的统筹作用,健全机构和议事制度。加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有效协调并切实解决旅游业跨世纪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障旅游产业各要素协调发展。
2.加强旅游业规划、计划和项目管理。重点做好“重庆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发展规划纳入相关的部门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之中,真正形成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的社会共识与合力;加强重点旅游项目的前期论证和方案策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以旅游发展规划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依据;与旅游有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按照建设旅游创新体系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制度,培育并及时组建我市旅游规划设计的专业机构和旅游规划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规范旅游规划、产品设计和项目策划市场,不断提高旅游规划设计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3.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旅游业六要素的结构调整,主要是提高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的消费比重,达到六要素协调发展,实现旅游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的数量增长向集约型的效益增长转变;市场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对国内旅游予以特别关注,尤其是要做好山城都市旅游、“黄金周”假日旅游和以“一会一节”为龙头的重大节庆活动3篇大文章,开拓“一日游”市场;产品结构调整,主要是顺应现代旅游发展趋势,针对市场需求变化,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生态、商务会展等专项旅游产品。
4.进一步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旅游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引导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促使国有资产由低回报领域向高回报领域转移;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通过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大型旅游企业,根据不同的经营业主范围形成若干个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其在市内外旅游市场的竞争实力;旅游企业积极向接待服务的其他领域发展连锁化、网络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走出重庆,到国内外开办旅游经营项目,探索并开拓旅游企业国际化发展路子。
(三)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旅游法制建设
1.通过体制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协调规范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线,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大旅游的格局;积极发展旅游中介机构,推进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在有利于加强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的前提下,逐步推行旅游资源所有权、行政管理权、开发经营权和监督保护权“四权分离、四权制衡”的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旅游、园林、林业、文物、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推出一批旅游区(点),面向社会,联合开发、参股控股、出让转让经营权。
2.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凡从事旅游接待的单位都应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旅游执法监督。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导游人员等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及服务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健全旅游者的投诉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3.要切实加强旅游统计工作。要把旅游作为产业真正纳入国民经济的核算体系;逐步完善旅游统计体系,进一步界定和规范统计口径;不断提高旅游统计的时效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对市场动态反馈的灵敏性,以及统计方法的可操作性;健全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旅游统计机构和旅游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步伐,实现旅游统计工作现代化。
4.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旅游业法规框架。积极推进旅游法制化进程,加快地方性旅游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范性标准的建设和完善,形成系列完整的旅游法规框架。要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和质量监督网络建设。组建重庆市旅游执法大队,各区县(自治县、市)组建相应专门旅游执法部门,强化对旅游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使旅游立法体系化、旅游执法权威化。确保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重庆旅游整体形象,为旅游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广辟资金渠道,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促销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市政府对旅游结构调整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加,并纳入财政预算;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吸引多种形式和渠道的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建立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海外客源市场开发。对三峡库区、贫困山区、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商品生产项目,要争取得到生态环境建设、扶贫、移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投入。
2.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业经营与投资环境,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要制定更加优惠的吸引和利用外资、内资政策,在土地划拨、土地权属调整、重点景观资源的经营权出让及上市融资等方面有所突破;对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在经营性用水、电、气等方面,应视同一般工商企业实行统一的供给价格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和港澳台资、侨资参与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行社和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企业。同时,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扩展旅游业的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民营旅游经济,积极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对旅游业的投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扩大旅游企业直接融资范围。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金融、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旅游业的发展,帮助支持和发展回报率高的旅游项目。对重大旅游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鼓励旅游消费信贷,拓展银企双方的客源市场。加强旅游税收管理。对从事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和对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以吸引投资。要不断规范旅游价格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质论价、合理收费”的原则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线路、不同季节等特点,科学合理地制订和理顺旅游价格关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旅游价格管理;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充实和完善《重庆市旅游市场报价结算规则》,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