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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4-14

渝发改收费〔2022〕490号

为健全我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巩固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701号)精神,以及《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了《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征求意见稿),拟对国有景区的定价范围、定价机制、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景区交通工具票价、定价程序、减免范围、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和完善,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市民和有关方面人士积极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邮件(cqsfgwsfc@sina.com)、传真(67575442)、信件(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等方式反馈。我们将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认真研究并吸纳。

附件: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全市着力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对推动景区和旅游业健康发展、遏制门票价格过快上涨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偏高、依赖门票经济、公益属性不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701号)精神,为健全我市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巩固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制定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范围。凡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等公共资源投资建设的景区,无论运营主体为事业、国有、国有控股、民营、混合等方式建设运营的,都属于国有景区范畴,应按照《价格法》《旅游法》和《重庆市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国有景区(包括免费开放或开放式的国有景区)内游览参观点、景区内和景区配套的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要依法纳入政府的定价管理。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编制印发,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景区的资源条件、质量等级、运营性质以及开发开放等情况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二、健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合理补偿运营成本、门票收支总体平衡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机制。国有景区门票成本应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费用。景区支出费用中依法由政府承担的部分,以及与景区正常运营无关的费用,不得作为定价成本计入景区门票价格。政府提供的补贴和已通过单独收费补偿的部分,以及景区特许经营收入,应冲减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因国有景区经营权和资产转让、收购、回购增加的运营费用,应充分评估其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慎纳入定价成本。不得因景区收费权质押或融资制定景区虚高门票价格。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游客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降低价格、减少收费。

三、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方式。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植物园、动物园以外的城市公园应实行免费开放。收费的城市公园门票价格应要体现公益属性。理顺不同旅游质量等级的国有景区门票比价关系,4A级景区原则上不得超过毗邻地区同类型的5A级景区门票价格,3A及以下景区原则上不得超过毗邻地区同类型的4A级景区门票价格。规范国有景区淡旺季定价方式,合理设置淡旺季时段和淡旺季票价的比价,淡季和旺季票价应制定明确具体的价格。门票价格调整的幅度和调价间隔期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

四、规范国有景区交通工具票价。国有景区内以及和景区配套的交通工具是景区重要的基础设施。交通车、电瓶车、索道、缆车和游船等竞争不充分的交通工具票价要以合理补偿运营成本为定价依据,对偏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价要予以重新核定,降低价格,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高额利润。因景区大门或游客接待中心外移改变游客参观路径增加游客接驳距离,其接驳的交通工具票价要从严核定,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五、严格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定价程序。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国有景区,要严格按照《价格法》《旅游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在监审或调查的基础上,拟定价格方案;新制定或者提高门票价格的,应通过听证会或论证会,征求游客、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景区的定价事权调整后,定价机关应按规定重新制发定价文件,并要求景区按照新的收费文件进行及时重新公示。

六、落实规定的减免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的减免优惠政策。景区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免收门票;宗教人士参观收费的宗教场所凭有效证件实行免费;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景区对6周岁至18周岁(含)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下学生、60周岁(含)至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收费。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的优惠折扣不能超过20%。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按大陆居民实行相关的减免政策。鼓励景区对景区内游览参观和交通工具等门票以外的另行收费项目针对上述减免对象实行减免,具体的减免规定由景区运营单位自主确定。

七、加强国有景区的综合监管。建立定期评估评价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应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测,每3年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进行评估评价,重点关注景区游客量、运营成本、收支情况、市场变化以及社会意见,根据评估评价意见,对景区门票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配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执行优惠政策、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严厉处理,并向社会曝光;督促景区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式对景区发展带来的变化,关注景区新增加的减免政策对景区运营收入的影响,督促景区运营企业建立自我成本约束机制,努力降低成本;因成本不能自我消化的,可及时启动法定的调价程序,以利于国有景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将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于2000年印发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87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重庆市定价目录》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对原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重庆市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管理的景区目录》(渝价规〔2017〕3号)进行了修订,重新编制了《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重庆市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管理的景区目录》(渝价规〔2017〕3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


                      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

序号

景区名称

景区

等级

定价机关

备注

1

大足石刻

5A

市发展改革委

世界文化遗产

2

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含船票

3

武隆喀斯特旅游区

(天生三桥、芙蓉洞、仙女山)

5A

市发展改革委

其中天生三桥、芙蓉洞为世界自然遗产

4

酉阳桃花源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5

万盛黑山谷景区

(黑山谷、龙鳞石海)

5A

市发展改革委


6

南川金佛山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世界自然遗产

7

江津四面山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8

云阳龙缸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9

彭水阿依河景区

5A

市发展改革委


10

黔江濯水景区(蒲花暗河)

5A

市发展改革委

含船票

11

武隆龙水峡地缝景区

4A

市发展改革委

世界自然遗产

12

北碚缙云山景区

4A

市发展改革委


13

南山植物园(中心园、大金鹰园、杜鹃园、一棵树园)

4A

市发展改革委


14

重庆动物园

4A

市发展改革委


15

万州大瀑布群旅游区

4A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16

万州弥陀禅院

评级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17

涪陵白鹤梁水下博物馆景区

4A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18

涪陵武陵山大裂谷景区

4A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19

涪陵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

4A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20

涪陵816工程景区

4A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21

涪陵雨台山景区

未评级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22

黔江小南海旅游景区

4A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23

黔江城市大峡谷景区

4A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24

黔江神龟峡景区

4A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含船票

25

重庆市人民大礼堂

4A

渝中区发展改革委


26

重庆湖广会馆

4A

渝中区发展改革委


27

重庆史迪威博物馆

未评级

渝中区发展改革委


28

重庆建川博物馆

4A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


29

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

4A

南岸区发展改革委


30

北碚金刀峡景区

4A

北碚区发展改革委


31

巴南羊鹿山景区

4A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32

巴南圣灯山森林公园

未评级

巴南区发展改革委


33

长寿湖旅游区

4A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定价范围为景区内游览参观点

34

长寿菩提山文化旅游景区

4A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35

江津会龙庄景区

4A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36

江津黑石山风景区

3A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37

江津石门大佛景区

3A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38

江津骆来山风景区

3A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39

合川钓鱼城景区

4A

合川区发展改革委


40

合川涞滩古镇

4A

合川区发展改革委

定价范围为景区内游览参观点

41

合川文峰塔

未评级

合川区发展改革委


42

永川茶山竹海景区

4A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43

永川、江津石笋山景区

4A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44

南川神龙峡景区

未评级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45

南川山王景区

未评级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46

南川隐洞景区

未评级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47

綦江老瀛山景区

4A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48

铜梁安居古城

4A

铜梁区发展改革委

定价范围为景区内游览参观点

49

潼南大佛寺

4A

潼南区发展改革委


50

梁平滑石古寨

4A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51

梁平百里竹海观音洞

4A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52

梁平双桂堂

3A

梁平区发展改革委


53

丰都名山景区

4A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54

丰都雪玉洞景区

4A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55

丰都南天湖景区

4A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56

丰都双桂山景区

未评级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57

丰都小官山古民居民俗文化园

未评级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58

垫江恺之峰旅游区

4A

垫江县发展改革委


59

武隆芙蓉江景区

4A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含船票

60

武隆白马山天尺情缘景区

4A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61

武隆石院天坑民俗风情旅游区

评级

武隆区发展改革委


62

忠县石宝寨

4A

忠县发展改革委


63

忠县白公祠文博景区

4A

忠县发展改革委


64

开州温泉仙女洞景区

2A

开州区发展改革委


65

开州汉丰湖举子园景区

未评级

开州区发展改革委


66

云阳张飞庙

4A

云阳县发展改革委


67

奉节白帝城—瞿塘峡景区

4A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68

奉节天坑地缝景区

4A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69

奉节龙桥河景区

4A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70

奉节三峡之巅景区

4A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71

巫山神女景区

(神女峰、神女溪)

4A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72

巫山文峰景区

4A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73

巫溪红池坝森林旅游景区

4A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74

巫溪灵巫洞景区

2A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75

石柱大风堡景区

4A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76

石柱千野草场

4A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77

石柱万寿山景区

4A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78

石柱西沱古镇景区

4A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定价范围为景区内游览参观点

79

石柱鱼池佛莲洞景区

未评级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80

石柱黄水油草河景区

未评级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81

石柱毕兹卡绿宫景区

评级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82

石柱广寒宫景区

评级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83

酉阳龚滩景区

4A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84

彭水蚩尤九黎城景区

4A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85

彭水摩围山景区

4A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86

万盛九锅箐森林公园

未评级

万盛经开区

发展改革局



说明:

1.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景区门票以及和景区配套的交通车、电瓶车、索道、缆车和游船等交通工具票价。

2.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免费景区,景区内的交通工具票价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其中,重庆园博园、广阳岛、红岩联线、长江索道交通工具票价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其余的由景区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3.目录根据景区资源条件、质量等级、运营性质、开发开放情况进行适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目录外新开放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及交通工具价格,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其余的由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并抄报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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