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在今天下午的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发改委副主任米本家详细介绍了有关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文件起草工作,为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听取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并与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协商,经反复研究,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
在这方面提供了五条措施,包括设立防疫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防疫物资进出口绿色通道,畅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是当前事关全局的主要措施。
在这方面提出了7条措施。包括减免税收、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租金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复工难、成本高等诸多困难,出台这7条措施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例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单位,2020年2、3两个月的用电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初步估算,该条措施可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2.3亿元,降低用气成本5000万元。降低社保费、减免税收、减轻企业公积金缴存,初步估算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00亿元。
在这方面提出八条措施。包括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资金投入、加大信贷支持排忧解困力度、加大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力度、支持化解企业公开市场风险、给予融资降成本支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既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又结合重庆实际创新具体举措。
以上政策措施的制定期限为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