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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决定对教师、学生寒假期间乘坐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线国内段)实行统一优惠价

日期: 200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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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决定对教师、学生寒假期间乘坐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线 国内段)实行统一优惠价,教师优惠25%,学生优惠40%。优惠期为2000年1 月10日起至2月29日止(航班日期);购买教师、学生优惠客票必须提前3天 出票,客票不得自愿变更;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 优惠客票实行定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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