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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春节期间(元月21日至2月29日)汽车客运票价在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票价基础上上浮20%
日期:
200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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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春节期间(元月21日至2月29日)汽车客运票价在物价部门现行规 定的票价基础上上浮20%,各运输企业(个人)不得随意加价或变相加价, 对有投诉“宰客”行为,将从重处罚。春运投诉电话:63623790(物价)、67871530(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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