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的精神,我们对重庆市司法系统的行政事
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经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批准,重庆市
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发布司法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的通知"(渝财预外[1999] 228 号),现以渝价[2000]330号文就重庆
市司法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律师工作执照费
收费标准:每册1元。
二、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收费
收费标准:
1、申请手续费人民币2000元;
2、年检费每年人民币10000元。
三、律师年检注册收费
收费标准:
1、对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费市属5000元;区属3000元;县属律师
事务所的年检注册费1200元。
2、 对律师人员年检注册费为:
专职一级律师年检注册费2000元;
专职二级律师年检注册费1600元;
专职三级律师年检注册费1200元;
其他律师人员年检注册费800元。
四、律师资格考试费
收费标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共分四卷进行,每卷考试报名考务费35元,
四卷共计140元。
五、公证员资格考试报名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课7.50元。
六、各级司法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重新申领
《收费许可证》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2000年6月20日起执行。我市过去有关司法部门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