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客运价格管理,引导运力投放,改善运力结构,按
成渝两地有关会议议定,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客运执行高速公路专线旅客运价。重庆市
交通局、重庆市物价局以渝交局[2000]483号文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专线旅客运价适用于行驶成渝高速公路的各类营运客车。
客车行驶成渝高速公路以外的线路,按所行线路运价执行;跨越两种以上运价线路时,
分段计算票价。
二、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专线旅客运价:
(一)大型客票客车每人公里0.08元;大型中级客车每人公里0.10元;每辆车价在
80万元以内的大型高级客车定为(A型),执行每人公里0.12元;每辆车价在80万元至
120万元(含)的大型高级客车定为(B型),执行每公里0.14元;每辆车价在120万元
至200万元(含)的大型高级客车定为(C型),执行每人公里0.18元;车价在200万元
以上的大型高级客车定为(D型),执行每人公里0.20元。
(二)中型普通客车每人公里0.10元,中型中、高级客车每人公里0.14元。
(三)卧铺车每人公里0.15元。(以上运价安排见附表)
(四)小型客车(含出租车)暂按重庆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渝价[1998]24号执行。
(五)夜行班车和直达班车执行成渝高速公路专线客运价格,不再加价。
三、客运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成渝高速公路专线旅客运价,各区(市)县物价、交通
主管部门要加强客运价格管理,做好票价的公布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乱涨价、
刹价等损害旅客权益和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四、本通知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物价局重交局财
[1995]76号、重交局财[1995]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
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专线旅客运价表
项目 客车等级 计算单位 运价(元)
大客 普通型 每人公里 0.08
中级型 每人公里 0.10
高级A型(车价在80万元内) 每人公里 0.12
高级B型(车价在80万元以上) 每人公里 0.14
高级C型(车价在8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每人公里 0.18
高级D型(车价在200万元以上) 每人公里 0.20
中客 普通型 每人公里 0.10
中高级型 每人公里 0.14
卧铺车 每人公里 0.15
夜班车 每人公里 取消加价
计费行李包裹 每百千克公里 按每人公里票价的1.5倍计算
革命残废军人、儿童票 每人公里 全价的50%
1、客车车型:大型客车座位在31座及其以上;中型客车座位在16-30座;小型客车
座位15座及其以下。
2、客车等级:普通客车指无特殊舒适性装备的客车。中级客车指比普通客车舒适性
提高,备有宽、软座椅。高级客车是指舒适性高,密封性好,具有高级软座椅,装有空
调、音响等设备。
普通大型客车其座椅横排形式2+3,座位前后间距大于等于670毫米。中级大客车横
排列形式2+2或2+2+1(加座),座位前后间距680-720毫米,高靠背软座椅,比功率大于
或等于8千瓦/小时,高级大客车座椅横排列形式2+2,座位前后间距应大于720毫米,可
调式高级软座椅,装有双空调、高级音响设备,比功率大于或等于10千瓦/小时。
中级中型客车具备单空调和音响设备。高级中型具备双空调和音响设备。
3、上述比功率指空调、音响设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