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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渝涪高速公路高级客车车辆客运运价

日期: 200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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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长高速公路已于5月通车运行,渝涪高速公路即将于今年内通车,为加强该路 段客运运价管理,保护旅客和承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汽车运价 规则》的规定,重庆市物价局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渝价[2000]656号文就渝涪高速 公路高级客运车辆客运运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型高一级客车每人公里0.14元。 二、中型高一级客车每人公里0.155元。 三、凡途经该路段的各类客运车辆,仍按“分段计算,累计加总”的原则办理。 四、票价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市物价局、市交委有关规定测算后,并制定票价 表对外公布执行。 汽车客运运价属国家定价,任何经营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运价政策。 各地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价的管理,对损害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 法查处。 本通知从正式通车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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