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确保税控专用设备的安全运行,减轻企业
使用税控系统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就增
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所属航天金穗高
技术有限公司经销的金税卡的零售价格定为每套1303元,金税专用JK100型读卡器的
零售价格定为每台558元,金税专用JK300型读卡器的零售价格定为每台173元,金税
专用IC卡的零售价格定为每张79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已包括各地分销单
位的经营、安装费用。
二、技术维护价格。各技术维护单位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
护的中准价格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并报我
委备案。
三、任何行政机关不得借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之名,强行推销、推荐计
算机、打印机等非专用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和技术维护单位均不得捆绑销售计算机、打印
机等非专用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收取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价格以外的任何技术维护费
用。
上述规定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关于核定金税工程所用产品试销价
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1796号)同时废止。